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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被告能否反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8 01:18

曾某(女)与刘某(男)于2007年相识并爱情,2010年元月20日挂号成婚,但至今未举办婚礼。近来,曾某以两边性格不合,无共同语言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免除两边的婚姻关系。刘某收到起诉状后提出反诉,以为曾某未实行夫妻应彼此忠贞的责任,要求曾某返还因成婚所承受的资产并补偿精神损失费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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