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注意事项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09:13
劳作合同是用人单与劳作者签定的,而劳作合同能够分为团体劳作合同和个人劳作合同两类,团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整体劳作者签定的,那么团体合同必需求签吗?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团体合同必需求签吗
根据我国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定团体合同的,并不需求与每个劳作者签定,而是用工会的代表或许公会代表劳作者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 企业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经过相等洽谈,能够就劳作报酬、工作时刻、歇息度假、劳作安全卫生、稳妥福利等事项缔结团体合同。团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员工代表大会或许整体员工评论经过。
团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缔结;没有树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辅导劳作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缔结。
第五十二条 企业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能够缔结劳作安全卫生、女员工权益维护、薪酬调整机制等专项团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职业能够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缔结职业性团体合同,或许缔结区域性团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团体合同缔结后,应当报送劳作行政部门;劳作行政部门自收到团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团体合同即行收效。
依法缔结的团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具有约束力。职业性、区域性团体合同对当地本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具有约束力。
二、签定团体合同要注意什么
1、 团体合同的签定应树立在团体洽谈的基础上。团体洽谈是指企业工会或员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定团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团体洽谈应恪守法令、法规的规则和相等、协作的准则。
2、 团体洽谈的内容、时刻、地址应由两边共同商定。在不违背有关保密规则和不触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洽谈两边有义务向对方供给与团体洽谈有关的状况或材料。
3、 团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在团体合同规则的期限内,两边代表可对团体合同实行状况进行检查。因为签定团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团体合同难以实行时,团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改变或免除团体合同的要求。一方提出改变或修订或免除团体合同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七天内两边进行洽谈 .
4、 团体合同的签定应树立在团体洽谈的基础上。由企业工会(未树立工会的由员工民主推举的代表或上级工会组织委派代表)代表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指使的代表,就劳作条件、劳作报酬、福利待遇等进行洽谈,达到共同后构成团体合同草案,提交员工代表大会或整体员工评论,经评论经过,由洽谈两边首席代表签字。并在签字后10日内将团体合同文本报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检查。团体洽谈的内容、时刻、地址应由两边共同商定。在不违背有关保密规则和不触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洽谈两边有义务向对方供给与团体洽谈有关的状况或材料。团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在团体合同规则的期限内,两边代表可对团体合同实行状况进行检查。两边洽谈代表洽谈共同或因为签定团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团体合同难以实行时,能够改变或免除团体合同。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团体合同一定要签吗和签定的注意事项”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定团体合同的,并不需求与每个劳作者签定,而是用工会的代表或许公会代表劳作者签定。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团体合同必需求签吗
根据我国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定团体合同的,并不需求与每个劳作者签定,而是用工会的代表或许公会代表劳作者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 企业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经过相等洽谈,能够就劳作报酬、工作时刻、歇息度假、劳作安全卫生、稳妥福利等事项缔结团体合同。团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员工代表大会或许整体员工评论经过。
团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缔结;没有树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辅导劳作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缔结。
第五十二条 企业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能够缔结劳作安全卫生、女员工权益维护、薪酬调整机制等专项团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职业能够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缔结职业性团体合同,或许缔结区域性团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团体合同缔结后,应当报送劳作行政部门;劳作行政部门自收到团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团体合同即行收效。
依法缔结的团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具有约束力。职业性、区域性团体合同对当地本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具有约束力。
二、签定团体合同要注意什么
1、 团体合同的签定应树立在团体洽谈的基础上。团体洽谈是指企业工会或员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定团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团体洽谈应恪守法令、法规的规则和相等、协作的准则。
2、 团体洽谈的内容、时刻、地址应由两边共同商定。在不违背有关保密规则和不触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洽谈两边有义务向对方供给与团体洽谈有关的状况或材料。
3、 团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在团体合同规则的期限内,两边代表可对团体合同实行状况进行检查。因为签定团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团体合同难以实行时,团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改变或免除团体合同的要求。一方提出改变或修订或免除团体合同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七天内两边进行洽谈 .
4、 团体合同的签定应树立在团体洽谈的基础上。由企业工会(未树立工会的由员工民主推举的代表或上级工会组织委派代表)代表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指使的代表,就劳作条件、劳作报酬、福利待遇等进行洽谈,达到共同后构成团体合同草案,提交员工代表大会或整体员工评论,经评论经过,由洽谈两边首席代表签字。并在签字后10日内将团体合同文本报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检查。团体洽谈的内容、时刻、地址应由两边共同商定。在不违背有关保密规则和不触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洽谈两边有义务向对方供给与团体洽谈有关的状况或材料。团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在团体合同规则的期限内,两边代表可对团体合同实行状况进行检查。两边洽谈代表洽谈共同或因为签定团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团体合同难以实行时,能够改变或免除团体合同。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团体合同一定要签吗和签定的注意事项”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定团体合同的,并不需求与每个劳作者签定,而是用工会的代表或许公会代表劳作者签定。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