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犯罪的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0 20:22
《关于处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等刑事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第一条至第四条别离规则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违法“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行为方法,“情节严重”的入罪规范,“严重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时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以及诋毁信息数量的累计核算等问题。下面听讼网小编就通知您关于网络诋毁违法的确认的相关常识。
信息网络施行诋毁违法的确认
1.“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确认
《解说》第一条对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的“伪造实践诋毁别人”作出了详细规则,首要包含三种行为方法:
一是“伪造并分布”。即《解说》第一款第(一)项规则的“伪造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或许安排、指派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是最为典型的网络诋毁行为方法,详细是指行为人伪造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后,由本人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或许行为人伪造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后,安排、指派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后者也包含行为人伪造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后,付出酬劳招聘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
二是“篡改并分布”。即《解说》第一款第(二)项规则的“将信息网络上触及别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或许安排、指派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该项规则首要针对“误解伪造”的景象。“篡改”是指“用作伪的手法改动或误解”,也便是“实质性修正”,即成心改动实践。如网络上呈现一个原始帖子,称“某被害人在某酒店与异性友人共进晚餐”。原帖内容可能是实在的,或许即便失真,也达不到“危害声誉”的程度。行为人为到达诋毁别人的意图,借题发挥,歹意地将原帖内容误解修正为“某被害人与其情妇在某酒店开房过夜”。这便是典型的“篡改”,且“篡改”后的内容现已危害了别人的声誉。实践中除“误解伪造”外、还存在成心扩大、烘托等景象。对此除非到达“实质性修正”的程度,不然一般不能确认为“篡改”。
三是“明知是伪造而分布”。即《解说》第二款规则的“明知是伪造的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情节恶劣的,以‘伪造实践诋毁别人’论”。本条前款两项规则是针对诋毁者,本款规则针对歹意传谣者。需求着重的是,假如行为人不明知是别人伪造的虚伪实践而在信息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便对被害人的声誉形成了必定的危害,依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准则,也不构成诋毁罪。实践中要严厉差异构成违法的歹意诋毁行为和一般网民在不明真相状况下进行的发帖、转帖行为。适用本款规则应留意掌握以下问题:
关于“明知”的确认。“明知”在刑法上包含两种景象:一是“知道”,即有依据证明行为人知道特定的实践,例如行为人及其“上家”均供认,行为人清晰知道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信息系“上家”伪造的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二是“应当知道”,即行为人虽否定自己知道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信息系伪造的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但依据相关依据,可以推定行为人知道该状况,且行为人对此不能作出合理解说。实践中,确认行为人“应当知道”要依法有据,不能片面指证,有必要依据相关依据资料归纳判别。在确认“应当知道”时应当特别稳重,要将歹意传谣者与不明真相的无歹意传谣者差异开来。实践中假如掌握禁绝或有争议的,应当本着“就低不就高”、“有利行为人”的准则,不确认为“应当知道”。
关于“情节恶劣”的确认。本款不只需求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并且要求到达“情节恶劣”的程度,才能以“伪造实践诋毁别人”论。首要考虑是,关于歹意传谣者与诋毁者也要差异对待。歹意传谣者不是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源头”,断定其行为性质,也应当留意调查详细情节的恶劣程度。需求阐明的是,“情节恶劣”不同于诋毁罪入罪规范的“情节严重”,它指的是歹意传谣者“明知是伪造的实践而在信息网络上传达”行为的恶劣程度,如行为人的动机卑鄙、分布的诋毁信息内容狠毒、或许行为人长时间诋毁别人等。
2.“情节严重”的确认
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行为人伪造实践诋毁别人,有必要到达“情节严重”的程度,依法才构成诋毁罪。《解说》第二条采纳罗列的方法,清晰了确认网络诋毁违法“情节严重”的详细规范,规则了较为严厉的入罪门槛。
一是数量规范。《解说》第二条第(一)项规则,“同一诋毁信息实践被点击、阅读次数到达五千次以上,或许被转发次数到达五百次以上的”,应当确认为诋毁行为 “情节严重”。假如一个伪造的危害别人声誉的信息被众多人所点击、阅读而知晓,就阐明被害人的声誉现已遭到危害,具有实践的社会危害性。《解说》将被点击、阅读次数确认为“五千次”,是依据实证调研的成果,也参阅了有关司法解说的先例。将被转发次数确认为“五百次”,与被点击、阅读次数坚持一比十的联系,是依据网络传达规则,听取了专业部分定见,进行了技术论证,严厉审慎确认的。
需求留意的是,《解说》规则的上述数量规范,是指同一诋毁信息“实践”被点击、阅读或许被转发次数。这就意味着,在核算详细数量时,应当扣除被害人自己点击、阅读或许转发的次数,也应当扣除网站办理人员为维护网站而点击等的次数。此外,还应扣除其他成心虚增而点击等,导致计算失真的次数。
二是危害结果规范。《解说》第二条第(二)项规则,“形成被害人或许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结果的”,应当确认为诋毁行为“情节严重”。假如网络诋毁行为在实践日子中现已形成上述结果,明显具有实践的社会危害性,构成了违法。此种景象就不问诋毁信息实践被点击、阅读或许被转发次数,应当确认为 “情节严重”。
三是片面恶性规范。《解说》第二条第(三)项规则,“二年内曾因诋毁受过行政处罚,又诋毁别人的”,应当确认为诋毁行为“情节严重”。表现了刑法对行为人片面恶性、人身危险性的注重和点评。关于这种屡教不改,重复歹意诋毁别人的行为人,不管诋毁信息被点击、阅读、转发的次数,也不管是否形成被害人或许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结果,也应当确认为“情节严重”。
3.“严重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确认
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则,诋毁罪除“严重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景象外,归于“通知才处理”的案子。关于“严重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诋毁案子,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为了清晰网络诋毁刑事案子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解说》第三条罗列了“严重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景象,既充沛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依法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诋毁违法。
关于“引发群体性事情的”景象。行为人伪造实践诋毁别人,从而引发了群体性事情,明显归于现已对社会次序形成了实践的危害。关于“引发公共次序紊乱的”景象。首要是指波折国家的公共办理活动,引发生产次序、日子次序、学习次序、作业次序等公共次序的紊乱。关于“引发民族、宗教抵触的”景象。民族、宗教问题联系到国家统一、社会安稳、经济社会发展,归于非常重要的国家利益。假如行为人施行诋毁违法触及民族、宗教问题,从而引发民族、宗教抵触,损坏民族团结、宗教政策的,归于对国家利益形成了严重危害。关于“诋毁多人,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景象。首要是考虑到,行为人不间断地歹意诋毁多人,不只侵犯了各个被害人的声誉权,实践上也现已严重危害了社会次序。假如对此也适用自诉程序,需求多个被害人别离提起自诉且需求并案处理,不利于实在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关于“危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景象。行为人经过诋毁特定的目标,抹黑我国的政治制度,危害我国的国家形象,触及国家利益,社会危害性大。关于 “形成恶劣世界影响的”景象。首要是指诋毁外国首脑和政府首脑等,引发外事交涉、交际反对等景象。
广阔网民使用信息网络进行“网络反腐”,对反腐倡廉作业发挥了活跃的效果。一些糜烂案子最早便是在网络上曝光,引起有关部分的高度注重,随后得到了及时的处理。关于广阔网民经过信息网络检举、揭露别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分应当认真对待,负责任地核实,及时发布调查成果。即便检举、揭露的部分内容失实,只需不是成心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或许不属明知是伪造的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而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就不应以诋毁罪追查刑事责任。可是,关于那些打着“网络反腐”的幌子,歹意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行为,尤其是有安排地大肆诋毁别人的行为,实践清楚,依据确实充沛,构成违法的,就应依法追查刑事责任。司法机关要严厉依法办案,严厉入罪规范,避免误伤那些活跃进行舆论监督、但部分告发内容失实的告发者。
作者——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刘夏怡律师
信息网络施行诋毁违法的确认
1.“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确认
《解说》第一条对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的“伪造实践诋毁别人”作出了详细规则,首要包含三种行为方法:
一是“伪造并分布”。即《解说》第一款第(一)项规则的“伪造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或许安排、指派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是最为典型的网络诋毁行为方法,详细是指行为人伪造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后,由本人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或许行为人伪造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后,安排、指派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后者也包含行为人伪造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后,付出酬劳招聘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
二是“篡改并分布”。即《解说》第一款第(二)项规则的“将信息网络上触及别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或许安排、指派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该项规则首要针对“误解伪造”的景象。“篡改”是指“用作伪的手法改动或误解”,也便是“实质性修正”,即成心改动实践。如网络上呈现一个原始帖子,称“某被害人在某酒店与异性友人共进晚餐”。原帖内容可能是实在的,或许即便失真,也达不到“危害声誉”的程度。行为人为到达诋毁别人的意图,借题发挥,歹意地将原帖内容误解修正为“某被害人与其情妇在某酒店开房过夜”。这便是典型的“篡改”,且“篡改”后的内容现已危害了别人的声誉。实践中除“误解伪造”外、还存在成心扩大、烘托等景象。对此除非到达“实质性修正”的程度,不然一般不能确认为“篡改”。
三是“明知是伪造而分布”。即《解说》第二款规则的“明知是伪造的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情节恶劣的,以‘伪造实践诋毁别人’论”。本条前款两项规则是针对诋毁者,本款规则针对歹意传谣者。需求着重的是,假如行为人不明知是别人伪造的虚伪实践而在信息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便对被害人的声誉形成了必定的危害,依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准则,也不构成诋毁罪。实践中要严厉差异构成违法的歹意诋毁行为和一般网民在不明真相状况下进行的发帖、转帖行为。适用本款规则应留意掌握以下问题:
关于“明知”的确认。“明知”在刑法上包含两种景象:一是“知道”,即有依据证明行为人知道特定的实践,例如行为人及其“上家”均供认,行为人清晰知道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信息系“上家”伪造的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二是“应当知道”,即行为人虽否定自己知道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信息系伪造的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但依据相关依据,可以推定行为人知道该状况,且行为人对此不能作出合理解说。实践中,确认行为人“应当知道”要依法有据,不能片面指证,有必要依据相关依据资料归纳判别。在确认“应当知道”时应当特别稳重,要将歹意传谣者与不明真相的无歹意传谣者差异开来。实践中假如掌握禁绝或有争议的,应当本着“就低不就高”、“有利行为人”的准则,不确认为“应当知道”。
关于“情节恶劣”的确认。本款不只需求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并且要求到达“情节恶劣”的程度,才能以“伪造实践诋毁别人”论。首要考虑是,关于歹意传谣者与诋毁者也要差异对待。歹意传谣者不是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源头”,断定其行为性质,也应当留意调查详细情节的恶劣程度。需求阐明的是,“情节恶劣”不同于诋毁罪入罪规范的“情节严重”,它指的是歹意传谣者“明知是伪造的实践而在信息网络上传达”行为的恶劣程度,如行为人的动机卑鄙、分布的诋毁信息内容狠毒、或许行为人长时间诋毁别人等。
2.“情节严重”的确认
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行为人伪造实践诋毁别人,有必要到达“情节严重”的程度,依法才构成诋毁罪。《解说》第二条采纳罗列的方法,清晰了确认网络诋毁违法“情节严重”的详细规范,规则了较为严厉的入罪门槛。
一是数量规范。《解说》第二条第(一)项规则,“同一诋毁信息实践被点击、阅读次数到达五千次以上,或许被转发次数到达五百次以上的”,应当确认为诋毁行为 “情节严重”。假如一个伪造的危害别人声誉的信息被众多人所点击、阅读而知晓,就阐明被害人的声誉现已遭到危害,具有实践的社会危害性。《解说》将被点击、阅读次数确认为“五千次”,是依据实证调研的成果,也参阅了有关司法解说的先例。将被转发次数确认为“五百次”,与被点击、阅读次数坚持一比十的联系,是依据网络传达规则,听取了专业部分定见,进行了技术论证,严厉审慎确认的。
需求留意的是,《解说》规则的上述数量规范,是指同一诋毁信息“实践”被点击、阅读或许被转发次数。这就意味着,在核算详细数量时,应当扣除被害人自己点击、阅读或许转发的次数,也应当扣除网站办理人员为维护网站而点击等的次数。此外,还应扣除其他成心虚增而点击等,导致计算失真的次数。
二是危害结果规范。《解说》第二条第(二)项规则,“形成被害人或许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结果的”,应当确认为诋毁行为“情节严重”。假如网络诋毁行为在实践日子中现已形成上述结果,明显具有实践的社会危害性,构成了违法。此种景象就不问诋毁信息实践被点击、阅读或许被转发次数,应当确认为 “情节严重”。
三是片面恶性规范。《解说》第二条第(三)项规则,“二年内曾因诋毁受过行政处罚,又诋毁别人的”,应当确认为诋毁行为“情节严重”。表现了刑法对行为人片面恶性、人身危险性的注重和点评。关于这种屡教不改,重复歹意诋毁别人的行为人,不管诋毁信息被点击、阅读、转发的次数,也不管是否形成被害人或许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结果,也应当确认为“情节严重”。
3.“严重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确认
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则,诋毁罪除“严重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景象外,归于“通知才处理”的案子。关于“严重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诋毁案子,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为了清晰网络诋毁刑事案子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解说》第三条罗列了“严重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景象,既充沛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依法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诋毁违法。
关于“引发群体性事情的”景象。行为人伪造实践诋毁别人,从而引发了群体性事情,明显归于现已对社会次序形成了实践的危害。关于“引发公共次序紊乱的”景象。首要是指波折国家的公共办理活动,引发生产次序、日子次序、学习次序、作业次序等公共次序的紊乱。关于“引发民族、宗教抵触的”景象。民族、宗教问题联系到国家统一、社会安稳、经济社会发展,归于非常重要的国家利益。假如行为人施行诋毁违法触及民族、宗教问题,从而引发民族、宗教抵触,损坏民族团结、宗教政策的,归于对国家利益形成了严重危害。关于“诋毁多人,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景象。首要是考虑到,行为人不间断地歹意诋毁多人,不只侵犯了各个被害人的声誉权,实践上也现已严重危害了社会次序。假如对此也适用自诉程序,需求多个被害人别离提起自诉且需求并案处理,不利于实在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关于“危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景象。行为人经过诋毁特定的目标,抹黑我国的政治制度,危害我国的国家形象,触及国家利益,社会危害性大。关于 “形成恶劣世界影响的”景象。首要是指诋毁外国首脑和政府首脑等,引发外事交涉、交际反对等景象。
广阔网民使用信息网络进行“网络反腐”,对反腐倡廉作业发挥了活跃的效果。一些糜烂案子最早便是在网络上曝光,引起有关部分的高度注重,随后得到了及时的处理。关于广阔网民经过信息网络检举、揭露别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分应当认真对待,负责任地核实,及时发布调查成果。即便检举、揭露的部分内容失实,只需不是成心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或许不属明知是伪造的危害别人声誉的实践而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就不应以诋毁罪追查刑事责任。可是,关于那些打着“网络反腐”的幌子,歹意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行为,尤其是有安排地大肆诋毁别人的行为,实践清楚,依据确实充沛,构成违法的,就应依法追查刑事责任。司法机关要严厉依法办案,严厉入罪规范,避免误伤那些活跃进行舆论监督、但部分告发内容失实的告发者。
作者——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刘夏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