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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20:26

   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则:
   公司股东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力,不得乱用股东权力危害公司或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乱用股东权力给公司或许其他股东形成丢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上述规则以成文法的方式明确规则了“公司法人品格否定”准则,也便是咱们所谓的“揭开公司面纱”准则,其详细含义是:当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时,该股东即损失依法享有的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款承当有限职责的权力,而应对公司悉数债款承当连带职责。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股东乱用权力,选用搬运公司产业、将公司产业与自己产业混平等手法,形成公司能够用于实行债款的产业很多削减,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因而,在新公司法中建立公司法人品格否定准则对标准股东行为,避免公司独立位置乱用有着非常重要的含义。正如赵旭东教授所述的那样:“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明确规则了公司法人品格否定准则,这不能不说是立法的一大前进。无数个公司法人品格被乱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现实通知咱们,这一准则是不可或缺的,立法中构建这一准则利大于弊,立法正是作出如此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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