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他物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8 10:30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则,我国土地的一切权有两种方法,一是归农村经济集体一切的,二是归国家一切的,而土地除了一切权外,还有运用权,那么土地运用权是不是归于他物权?下面由听讼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土地运用权是否归于他物权
他物权,是指权力人在别人一切的标的物享有的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土地运用权是依据对一切权所设定的债务而构成的,它是在一切权权能与一切人发作别离的基础上发作的、 由非一切人对物享有的必定程度的支配权,所以是他物权。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缔造用地运用权人依法对国家一切的土地享有占有、运用和收益的权力,有权力用该土地缔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隶属设备。
第一百三十六条 缔造用地运用权能够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许地下别离建立。新建立的缔造用地运用权,不得危害已建立的用益物权。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立缔造用地运用权,能够采纳出让或许划拨等方法。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土地运用权是依据对一切权所设定的债务而构成的,它是在一切权权能与一切人发作别离的基础上发作的、 由非一切人对物享有的必定程度的支配权,所以是他物权。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土地运用权是否归于他物权
他物权,是指权力人在别人一切的标的物享有的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土地运用权是依据对一切权所设定的债务而构成的,它是在一切权权能与一切人发作别离的基础上发作的、 由非一切人对物享有的必定程度的支配权,所以是他物权。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缔造用地运用权人依法对国家一切的土地享有占有、运用和收益的权力,有权力用该土地缔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隶属设备。
第一百三十六条 缔造用地运用权能够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许地下别离建立。新建立的缔造用地运用权,不得危害已建立的用益物权。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立缔造用地运用权,能够采纳出让或许划拨等方法。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土地运用权是依据对一切权所设定的债务而构成的,它是在一切权权能与一切人发作别离的基础上发作的、 由非一切人对物享有的必定程度的支配权,所以是他物权。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