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征收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04:08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则
征收规则
目标
征收目标应当是不契合我国生育方针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社会抚养费第18条的规则,我国的生育方针是国家规则根本准则,详细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因而,这儿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则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求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作业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关于契合规则条件经同意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必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今后,征收目标应当是不契合我国生育方针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而,对契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缓被征收公民的收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入差异,没有清晰规则社会抚养费的详细征收数额,而是规则“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拟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依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详细的规则,可是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规范也仅仅作出了一个准则规则,依然没有作出非常详细的规则。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则,“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范,别离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阅根本规范,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缓不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生育子女的情节,确认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详细征收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
性质
应当清晰其不是一种行政处分,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一些干部、大众之所以在
社会抚养费这个问题上知道不清晰,首要是因为咱们在对待超生者采纳经济制裁上有一个改变进程。可以说社会抚养费是从曩昔的计划外生育费演化而来的。
在展开计划生育作业之初,各地对超计划生育的人多是给予罚款处分,1994年今后,连续将罚款改为了收费,1996年《行政处分法》出台后,进一步清晰关于超计划生育的不得给予罚款,但可以征收“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3月,中心8号文件清晰规则实施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准则。同年,财政部、国家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计划外生育费”改为“社会抚养费”。本法规则的社会抚养费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不是处分,但具有必定的补偿和强制效果。因而该条第2款规则,“未在规则的期限内足额交纳应当交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加收滞纳金;仍不交纳的,由作出征收决议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