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回行政赔偿可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6 01:00
依据国家补偿法的规矩,行政机关有不合法侵权的行为时,被侵权人能够恳求行政机关进行补偿,而行政机关不补偿的,被侵权人能够向法院申述行政机关,那么恳求撤回行政补偿能够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恳求撤回行政补偿可不能够
恳求撤回行政补偿是能够的,补偿恳求撤回是指补偿义务机关受理补偿恳求人补偿恳求后,在做出补偿决议之前,补偿恳求人恳求撤回补偿恳求,经阐明理由,若撤回恳求理由合理,补偿义务机关记载存案,停止补偿案子处理的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补偿法》
第九条 补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矩景象之一的,应当给予补偿。
补偿恳求人要求补偿,应当先向补偿义务机关提出,也能够在恳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时一起提出。
第十条 补偿恳求人能够向一起补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补偿义务机关要求补偿,该补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补偿。
第十一条 补偿恳求人依据遭到的不同危害,能够一起提出数项补偿要求。
第十二条 要求补偿应当递送恳求书,恳求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名字、性别、年纪、工作单位和居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的名字、职务;
(二)详细的要求、现实依据和理由;
(三)恳求的年、月、日。
补偿恳求人书写恳求书确有困难的,能够托付别人代书;也能够口头恳求,由补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补偿恳求人不是受害人自己的,应当阐明与受害人的联系,并供给相应证明。
补偿恳求人当面递送恳求书的,补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据。恳求材料不完全的,补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许在五日内一次性奉告补偿恳求人需求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哪些景象下不能撤回申述
1.应防止将撤回申述作为改变申述或追加申述的前置程序。《规矩》第三百五十一条规矩: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定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实在身份或许犯罪现实与申述书中叙说的身份或许指控犯罪现实不符的,能够要求改变申述;发现遗失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许罪过能够一起申述和审理的,能够要求追加申述;发现不存在犯罪现实、犯罪现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许不该当追查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能够要求撤回申述。从以上规矩看出,改变申述、追加申述和撤回申述是三个有着特定内在、互不容纳的诉讼程序,有各自不同的适用条件,不能混用或代替。撤回申述本质是吊销公诉,撤回申述后没有新的现实或依据,不得再提起公诉;而改变申述或追加申述是在对案子坚持公诉的前提下,对原指控内容即对被告人、犯罪现实或罪名进行追加或改变。
2.对案子需求补充侦查的,不该将案子撤回申述。对提起公诉后需补充侦查的案子,一般的做法是撤回申述而不是恳求延期审理。这种做法的原因许多,其中之一是有些案子比较复杂,需求补充侦查的时刻较长。延期审理的期限最长为一个月,而撤回申述因为没有详细法令规矩,往往不受一个月约束,并且撤回申述会使法院从头取得一个半月的审理期限,法院以及公诉机关更期望走撤回申述程序而不是延期审理。但这样做毫无疑问会形成隐性超期羁押,危害被告人权益。
3.对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逃跑,无法持续审判的,不该撤回申述。对这种景象,应依据《解说》榜首百八十一条的规矩,由法院对案子裁决间断审理,而无须将案子撤回申述。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恳求撤回行政补偿可不能够”问题进行的回答,恳求人提起行政补偿时,假如行政机关没有作出决议前,恳求人是能够撤回补偿恳求的,补偿机关要进行记载。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恳求撤回行政补偿可不能够
恳求撤回行政补偿是能够的,补偿恳求撤回是指补偿义务机关受理补偿恳求人补偿恳求后,在做出补偿决议之前,补偿恳求人恳求撤回补偿恳求,经阐明理由,若撤回恳求理由合理,补偿义务机关记载存案,停止补偿案子处理的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补偿法》
第九条 补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矩景象之一的,应当给予补偿。
补偿恳求人要求补偿,应当先向补偿义务机关提出,也能够在恳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时一起提出。
第十条 补偿恳求人能够向一起补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补偿义务机关要求补偿,该补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补偿。
第十一条 补偿恳求人依据遭到的不同危害,能够一起提出数项补偿要求。
第十二条 要求补偿应当递送恳求书,恳求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名字、性别、年纪、工作单位和居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的名字、职务;
(二)详细的要求、现实依据和理由;
(三)恳求的年、月、日。
补偿恳求人书写恳求书确有困难的,能够托付别人代书;也能够口头恳求,由补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补偿恳求人不是受害人自己的,应当阐明与受害人的联系,并供给相应证明。
补偿恳求人当面递送恳求书的,补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据。恳求材料不完全的,补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许在五日内一次性奉告补偿恳求人需求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哪些景象下不能撤回申述
1.应防止将撤回申述作为改变申述或追加申述的前置程序。《规矩》第三百五十一条规矩: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定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实在身份或许犯罪现实与申述书中叙说的身份或许指控犯罪现实不符的,能够要求改变申述;发现遗失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许罪过能够一起申述和审理的,能够要求追加申述;发现不存在犯罪现实、犯罪现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许不该当追查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能够要求撤回申述。从以上规矩看出,改变申述、追加申述和撤回申述是三个有着特定内在、互不容纳的诉讼程序,有各自不同的适用条件,不能混用或代替。撤回申述本质是吊销公诉,撤回申述后没有新的现实或依据,不得再提起公诉;而改变申述或追加申述是在对案子坚持公诉的前提下,对原指控内容即对被告人、犯罪现实或罪名进行追加或改变。
2.对案子需求补充侦查的,不该将案子撤回申述。对提起公诉后需补充侦查的案子,一般的做法是撤回申述而不是恳求延期审理。这种做法的原因许多,其中之一是有些案子比较复杂,需求补充侦查的时刻较长。延期审理的期限最长为一个月,而撤回申述因为没有详细法令规矩,往往不受一个月约束,并且撤回申述会使法院从头取得一个半月的审理期限,法院以及公诉机关更期望走撤回申述程序而不是延期审理。但这样做毫无疑问会形成隐性超期羁押,危害被告人权益。
3.对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逃跑,无法持续审判的,不该撤回申述。对这种景象,应依据《解说》榜首百八十一条的规矩,由法院对案子裁决间断审理,而无须将案子撤回申述。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恳求撤回行政补偿可不能够”问题进行的回答,恳求人提起行政补偿时,假如行政机关没有作出决议前,恳求人是能够撤回补偿恳求的,补偿机关要进行记载。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