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0 10:54航空旅客意外损伤稳妥合同条款第一条 稳妥合同的构成航空旅客意外损伤稳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稳妥单或许其他稳妥凭据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规模一、凡持有用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可作为被稳妥人参与本稳妥。二、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稳妥人自己或许对被稳妥人有稳妥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 稳妥职责在本合同稳妥期间内,被稳妥人遭受意外损伤,本公司依下列约好给付稳妥金:一、被稳妥人自意外损伤发作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稳妥金额给付身故稳妥金。二、被稳妥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 ,经人民法院宣告逝世的,本公司按稳妥金额给付身故稳妥金。三、被稳妥人自意外损伤发作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依据《人身稳妥残疾程度与稳妥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则,按稳妥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稳妥金。如医治仍未完毕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状况进行残疾判定,并据此给付残疾稳妥金。被稳妥人因同一意外损伤形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稳妥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归于同一手或许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间一项残疾稳妥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一起,仅给付其间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稳妥金。四、被稳妥人因遭受意外损伤在本公司指定或许认可的医院住院医治所开销的、契合被稳妥人住所地社会医疗稳妥主管部门规则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稳妥金额的10%的限额内,按其实践开销的医疗费用给付医疗稳妥金。五、本公司所负给付稳妥金的职责以稳妥金额为限,对被稳妥人一次或许累计给付的稳妥金抵达其稳妥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稳妥人的稳妥职责终止。 第四条 职责革除因下列景象之一,形成被稳妥人身故、残疾或开销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负给付稳妥金的职责:一、投保人、获益人对被稳妥人的成心杀戮、损伤;二、被稳妥人成心犯罪或拒捕;三、被稳妥人殴斗、醉酒、自杀、成心自伤及服用、啃咬、打针毒品;四、被稳妥人受酒精、毒品、控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五、战役、军事冲突、暴动或装备暴乱;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七、被稳妥人乘坐非本合同约好的航班班机遭受意外损伤;八、被稳妥人经过安全查看后又脱离机场遭受意外损伤。
第五条 稳妥期间一、本合同稳妥期间自被稳妥人持本合同约好航班班机的有用机票抵达机场经过安全查看时始,至被稳妥人抵达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二、被稳妥人改乘等效航班,本合同持续有用,稳妥期间自被稳妥人乘等效航班班机经过安全查看时始,至被稳妥人抵达目的港走出所乘等效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 第六条 稳妥金额和稳妥费一、稳妥金额按份核算,每份稳妥金额为人民币400,000元。同一被稳妥人最高稳妥金额为人民币2,000,00元。二、稳妥费由投保人在缔结本合一起一次交清,每份稳妥费为人民币20元。
第七条 获益人的指定和改变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能够指定一人或许数人为身故稳妥金获益人。获益人为数人的,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能够确认获益次序和获益比例;未确认获益比例的,获益人依照持平比例享有获益权。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能够改变身故稳妥金获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稳妥单上批注。投保人指定或许改变身故稳妥金获益人时,须经被稳妥人或许其监护人书面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