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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5 20:17

最近有朋友问询: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是否交纳土地增值税?听讼网小编特意整理出相关规则供您参阅。
答: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法令》(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二条规则:“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获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交税义务人(以下简称交税人),应当按照本法令交纳土地增值税。”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法令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条规则:“法令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获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许其他方法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承继、赠与方法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三、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则的告诉》(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规则:“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状况:(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当直接奉养义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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