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需要交纳建筑业营业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5 23:02房产公司不具备建筑业资质,但在进行房产开发时,自行施行了部分工程建造,比方平坦场所。那么,房产公司需求交纳建筑业经营税吗?怎么核算(是否按本钱×[1 本钱利润率]÷[1-经营税率],若是,本钱利润率是多少)?交税责任发作时间是什么时分?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五条规则,交税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视同发作应税行为:
(一)单位或许个人将不动产或许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许个人;
(二)单位或许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出售,其所发作的自建行为;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则的其他景象。
第二十条规则,交税人有法令第七条所称价格显着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许本细则第五条所列视同发作应税行为而无经营额的,按下列次序确认其经营额:
(一)按交税人最近时期发作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二)按其他交税人最近时期发作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三)按下列公式核定:经营额=经营本钱或许工程本钱×(1 本钱利润率)÷(1-经营税税率)
公式中的本钱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认。
第二十五条规则,交税人发作本细则第五条所称自建行为的,其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为出售自建建筑物的交税责任发作时间。
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经营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第五条所称的自建行为,视同发作应税行为,按3%税率交纳建筑业经营税,其经营额按细则第二十条规则确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的规则,单位或许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出售,其所发作的自建行为,视同发作应税行为,则交税责任发作时间应为出售自建建筑物的交税责任发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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