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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的申请资格及所需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6 18:58

请求资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则: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没有爱人、两边自愿、而且两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两边没有患法律上规则制止成婚或许暂缓成婚的人都可以处理成婚挂号。
所需资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赋闲者还须持赋闲证)。
(3)婚姻状况证明(全国一致表格)。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分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赋闲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跨区挂号的,需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挂号专用章)
(4)如是离婚人士,须持离婚证原件。离婚判定书如是第—审判定的,还需供给离婚收效证明书;如离婚判定书是第二审判定的,则需供给榜首、二审判定书。如离婚证丢失、须处理补办手续。(补办手续详阅补发《免除夫妻联系证明书》须知)
(5)如是丧偶人士,须持原成婚证及原爱人的逝世证明。如此两份证明都丢失或销毁,则由当事人的所在单位人事部分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6)请求成婚挂号,有职责恪守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未到晚婚晚育年纪的要签定《晚育保证书》。请求再婚挂号,如属不能再生育的,要到女方/男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分处理执行计划生育方针,并获得《结扎证明》、《不再生育暂不结扎合同书》,方可给予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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