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的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0 12:40
单位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集体为获取不合理利益而受贿,或许违背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单位受贿罪怎样确定?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相关常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单位受贿罪的确定
1.留意差异罪与非罪的边界。
特别是要把对单位受贿和正常的奉送行为差异开来。对单位受贿的意图是为了获取不合理的不合法利益,是 对单位受贿罪
一种钱权买卖;而向亲属、朋友、同学的单位奉送的行为,是为了加深爱情和友谊,表礼致意。对单位受贿一般是以荫蔽的方法进行,往往是“以礼代贿”,贿赂物的数额比较大;而对单位奉送的资产一般都比较小,两者的性质底子不同。
2.本罪与单位受贿罪的边界。
二者的首要差异在于:
(1)违法主体不同。前者个人和单位均可成为违法主体,后者只要单位才具有主体资格。
(2)违法目标不同。前者的受贿目标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集体。后者的违法目标首要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包含向非国有单位受贿。
在差异罪与非罪的边界时,要留意将本罪与为获取合理利益而送钱送物和因被勒索而给予资产两种状况差异开来。假如行为人为了获取合理合法的利益,如原本应当给处理的营业执照、户口搬运等手续因为长时间得不到处理,或许为了尽早得到处理而采纳送钱送物的手法;或许被勒索而被逼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体以资产的,则不构成对单位受贿罪。假如为获取不合理利益,即便被勒索的状况下行为人向有关单位给付资产的,仍应以对单位受贿罪论处。其次,要把本罪与一般受贿行为差异开来。只要受贿到达必定数额的才以本罪论处(该数额即上文中的立案规范)。不然,只能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
与相邻罪名的差异
1、 本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差异
本罪的主体可所以单位,也可所以自然人,而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单位;本罪的受贿目标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体,单位受贿罪的受贿目标是国家工作人员;建立本罪不要求情节严重,但建立单位受贿罪有情节严重要求。
2、 本罪与受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差异
本罪与受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差异首要在于受贿的目标,本罪的受贿目标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体;受贿罪的受贿目标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目标则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单位受贿罪的确定
1.留意差异罪与非罪的边界。
特别是要把对单位受贿和正常的奉送行为差异开来。对单位受贿的意图是为了获取不合理的不合法利益,是 对单位受贿罪
一种钱权买卖;而向亲属、朋友、同学的单位奉送的行为,是为了加深爱情和友谊,表礼致意。对单位受贿一般是以荫蔽的方法进行,往往是“以礼代贿”,贿赂物的数额比较大;而对单位奉送的资产一般都比较小,两者的性质底子不同。
2.本罪与单位受贿罪的边界。
二者的首要差异在于:
(1)违法主体不同。前者个人和单位均可成为违法主体,后者只要单位才具有主体资格。
(2)违法目标不同。前者的受贿目标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集体。后者的违法目标首要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包含向非国有单位受贿。
在差异罪与非罪的边界时,要留意将本罪与为获取合理利益而送钱送物和因被勒索而给予资产两种状况差异开来。假如行为人为了获取合理合法的利益,如原本应当给处理的营业执照、户口搬运等手续因为长时间得不到处理,或许为了尽早得到处理而采纳送钱送物的手法;或许被勒索而被逼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体以资产的,则不构成对单位受贿罪。假如为获取不合理利益,即便被勒索的状况下行为人向有关单位给付资产的,仍应以对单位受贿罪论处。其次,要把本罪与一般受贿行为差异开来。只要受贿到达必定数额的才以本罪论处(该数额即上文中的立案规范)。不然,只能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
与相邻罪名的差异
1、 本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差异
本罪的主体可所以单位,也可所以自然人,而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单位;本罪的受贿目标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体,单位受贿罪的受贿目标是国家工作人员;建立本罪不要求情节严重,但建立单位受贿罪有情节严重要求。
2、 本罪与受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差异
本罪与受贿罪和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差异首要在于受贿的目标,本罪的受贿目标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体;受贿罪的受贿目标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目标则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