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工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该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1 21:382016年1月,《北京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下发新规则:单位招聘正式员工后却不为他们建立住宅公积金账户,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依据这一规则,许多上任者可能会问:那假如我的单位不给我交纳公积金,我该怎么办呢?
首要咱们说关于单位不予交纳住宅公积金进行赏罚,北京并非先例。像上海,广州,长沙,石家庄等城市都有相关规则。这一规则是来源于国家关于单位交纳公积金的相关规则。
我国《住宅公积金办理条例》第六章
第37条规则:单位不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或许不为本单位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建立手续的,由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责令期限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8条规则:单位逾期不缴或许少缴住宅公积金的,由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责令期限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那么相关问题来了,公积金是强制交纳的吗?假如单位不给交纳公积金,该怎么维权呢?下面咱们以上海为例,协助我们收拾一下维权途径和方法。
1.维权途径找谁?
公积金的维权途径与社保或其他劳作争议不同,假如单位不给员工交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办理中心及各区县办理部投诉告发,而不是到劳作裁定委提起劳作裁定。以上海为例,则应该去上海市公积金办理中心及上海市各个区县的办理中心进行投诉告发。
附:上海市公积金办理中心事务网点,当然您也能够经过电话(投诉热线12329)和上海市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网站进行告发,
2.员工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需提交哪些资料?
(1)员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证明员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作联系的资料,如劳作合同、社保交纳证明等;
(3)证明工资收入的资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卡等,以确认公积金的交纳基数。
别的,还需到“上海住宅公积金网”的“维权专栏”下载《员工住宅公积金投诉挂号表》,填妥后连同上面的资料一并提交给公积金办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