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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公证遗嘱必须要有公证机关公证律师能代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7 06:45
公证遗言是最有效能的一种遗言,比较于其他的遗言,公证遗言的法令效能会更强一些。很多人关于公证遗言的法令效能并不是太清楚,在公证遗言上面有公证机关的时分,想要找律师来替代它。听一听听讼网小编给出的具体解说。
一、所谓公证遗言有必要要有公证机关公证律师能替代吗
所谓公证遗言,是指遗言人生前缔结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言。是公证组织依据自然人的请求,按照法定程序对遗言人对自己逝世今后的产业组织的民事法令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也就是说,只要公证机关公证的才是公证遗言,律师是不能替代的。可是律师可认为遗言进行见证,经律师见证证明的遗言为律师见证遗言。
所谓见证遗言,是指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名义,就有关的法令行为或法令现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慎重检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事务活动。通过律师见证的遗言效能相当于自书遗言或许代书遗言,见证律师只能充任证人或许代书人的身份,从法令特点上看,仍归于私证。
见证遗言与公证遗言法令效能是不同的,见证在法令上仅有一般的依据效能,而公证则具有法定的依据效能。一般情况下不能推翻。
二、法令规则
我国《继承法》司法解释第42条规则:遗言人以不同方式立有数份内容相冲突的遗言,其中有公证遗言的,以最终所立公证遗言为准;没有公证遗言的,以最终所立的遗言为准。
公证遗言有必要由要通过公证机关的答应,不能够律师直接替代,假如由律师直接替代的话它就不能够具有公证遗言的法令效能了。所谓公证遗言收效的法令效能是怎么样有哪些要求,但自己确实需求律师的协助,能够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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