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储前应及时解除抵押权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8 17:48
在土地收买作业中,经常会遇到被收买的国有土地设有典当权的景象。土地储藏组织一般的做法是要求土地运用权人自行免除典当后,再为其处理土地收买手续。而土地运用权人往往因无力清偿债务,不能及时免除典当,这样就会延误收买土地作业进程。但假如将设有典当权的国有土地归入储藏后再出让,这不契合《土地储藏管理办法》规则要求,也会给土地收买作业带来运作危险。为使土地典当权在收买前及时完结免除,土地储藏组织有必要探究一套新的收买土地作业程序,一起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搞好权属及界址查询。土地储藏组织经过查询,能够证明被收买的典当土地鸿沟清楚,没有权属争议等要素约束收买作业进程的,能够赞同典当人的土地储藏请求。假如有其他约束要素延误收买土地作业的,势必会添加土地储藏资金的银行贷款利息。因而,土地储藏组织为了最大程度下降危险,需求慎重行事。
典当人具有奉告责任。《城市房地产典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则:“因国家建造需求,将已设定典当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规模的,典当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典当权人;典当两边能够从头设定典当房地产,也能够依法整理债务债务,免除典当合同。”因而,典当人有责任将典当土地的收买事宜及时书面通知典当权人,两边经过洽谈后能够挑选清偿债务的方法免除典当合同。
依法进行收买补偿。《土地储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则:“因施行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求调整运用土地的,应由国土资源管理部分报经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同意,依法对土地运用权人给予补偿后,回收土地运用权。”因而,土地储藏组织先是与典当人一起托付地价评价组织对宗地的收买补偿价格进行评价,两边依据评价成果一起洽谈签定《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收买协议》。然后,国土资源部分向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报批收买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最终,土地储藏组织依法将土地补偿款拨交给原土地运用权人。
典当权人享有物上代位权。《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则:“担保期间,担保产业毁损、灭失或许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能够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许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能够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许补偿金等。”因而,典当权人能够从原土地运用权人所取得的土地补偿款中优先受偿,免除典当合同。
依法处理刊出土地挂号手续。典当两边免除典当合同后,应到土地挂号机关处理刊出典当挂号手续。在完结刊出典当挂号手续及收买程序后,再由土地挂号机关处理刊出土地挂号手续后归入土地储藏。
搞好权属及界址查询。土地储藏组织经过查询,能够证明被收买的典当土地鸿沟清楚,没有权属争议等要素约束收买作业进程的,能够赞同典当人的土地储藏请求。假如有其他约束要素延误收买土地作业的,势必会添加土地储藏资金的银行贷款利息。因而,土地储藏组织为了最大程度下降危险,需求慎重行事。
典当人具有奉告责任。《城市房地产典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则:“因国家建造需求,将已设定典当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规模的,典当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典当权人;典当两边能够从头设定典当房地产,也能够依法整理债务债务,免除典当合同。”因而,典当人有责任将典当土地的收买事宜及时书面通知典当权人,两边经过洽谈后能够挑选清偿债务的方法免除典当合同。
依法进行收买补偿。《土地储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则:“因施行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求调整运用土地的,应由国土资源管理部分报经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同意,依法对土地运用权人给予补偿后,回收土地运用权。”因而,土地储藏组织先是与典当人一起托付地价评价组织对宗地的收买补偿价格进行评价,两边依据评价成果一起洽谈签定《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收买协议》。然后,国土资源部分向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报批收买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最终,土地储藏组织依法将土地补偿款拨交给原土地运用权人。
典当权人享有物上代位权。《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则:“担保期间,担保产业毁损、灭失或许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能够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许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能够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许补偿金等。”因而,典当权人能够从原土地运用权人所取得的土地补偿款中优先受偿,免除典当合同。
依法处理刊出土地挂号手续。典当两边免除典当合同后,应到土地挂号机关处理刊出典当挂号手续。在完结刊出典当挂号手续及收买程序后,再由土地挂号机关处理刊出土地挂号手续后归入土地储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