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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后杀人如何数罪并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23:47
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应该好好改造,争夺提前开释,不能有越狱的犯罪过为,否则要遭到严惩。那么越狱后杀人怎么数罪并罚,关于越狱后杀人的法律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越狱后杀人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过的监犯,就所犯各罪别离科罪量刑后,按必定准则判定宣告履行的惩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则构成数罪的时刻边界有所不同:有的规则发生在判定宣告曾经,有的规则在判定确认曾经,还有的规则在惩罚履行结束曾经。
罪犯越狱杀人掠夺
2005年11月5日清晨,经事前预谋,在湖南永州监狱服刑的被告人林某伙同服刑人员曾某(另案处理),将囚室窗户上的铁栏杆锯断后,用事前准备好的棉被盖住监狱高墙上的高压电网后成功越狱。11月5日早上7时许,监狱清点人数时发现被告人林某、曾某失踪后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了此事。2005年11月28日,湖南省公安厅宣布B级通缉令,各赏格1万元缉拿两名逃犯。2005年12月13日,被告人曾某被警方捕获。2006年1月16日,逃跑中的被告人林某与一名男人发生争执,随后将该名男人捅死。2006年1月16日和20日,被告人林某先后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内掠夺两名女老师,抢得现金5300元及其他资产。2006年2月13日,被告人林某被警方捕获。此案为轰动一时的湖南永州越狱案。
2006年11月2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逝世)、掠夺、逃脱三项罪名。
越狱后杀人怎么数罪并罚
广州中院经审理以为,考虑林某在故意伤害过程中是事出有因,且被抓后率直交代罪过,认罪态度好,法院决议从轻处理,遂以上述三项罪名及在永州监狱中没有服完的刑期十四年八个月零十七日,兼并履行。
2007年2月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一万元。
归纳以上介绍,犯罪分子越狱杀人后果严重,要遭到数罪并罚的处分。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越狱后杀人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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