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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注意事项谨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1 22:21
具有一套房子,也许是大多数普通老百姓一辈子最大的出资,也是一辈子最大的期望。但是当定心买房,满足住宅快成为咱们一个奢求的时分,当咱们怀揣着买房的热切夸姣期盼,却遭受到霸王公约等问题,那么在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分,需求怎么做呢?下面是听讼网小编为你收拾的内容,下面就和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吧。
遭受霸王条款,咱们只能拒签!
“此房是我建,价格由我定,要想买房子,合同条款没商量。”房地产业的这种“霸言霸语”信任每一位买过房子的业主都不生疏。
签定合一起,出售员都会拿出打印好、一致的制式合同,让购买人签字,如客户提出要添加弥补条款,对方就会说,咱们的合同都是一致的,由建委网上的规范合同,一切的客户签的都是相同,确保没有任何问题。其实这样的合同条款悉数有利于开发商,都是经过公司律师千思万虑才酝酿好的文本,只需出了问题,确保开发商的利益满有把握。
条款一:购房者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付出总房款30%的首付款。
专家解读:一旦购房者先交纳30%的首付款之后,在签定购房合一起,购房者就处于显着的弱势位置,因为不接受合同中其他约好的“霸王条款”,购房者就有被没收首付款和订金的危险。
对策主张:一定要坚持交纳定金或首付款应以商定好购房合同中一切条款为条件,不然免签。
条款二:房子的预订单价为每平方米4600元,实践价格将在《xx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予以确认……两边洽谈不成,甲方(指开发商)交还已收取的预订金,并按预订金的100%收取手续费;乙方(指购房者)逾期不与甲方签定预售合同,所收预订金不予交还。” 现在,因为房源紧俏,开发商与顾客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往往还要签定一份“预订协议”,而上述条款可谓层出不穷。
专家解读:这一约好的本质,其实就是在“实践价格不确认”上玩把戏,使两边现已约好的“单价每平方米4600元”失败,然后给了开发商单方面进步房子单价的权力。具体而言,比及两边签定商品房预售合一起,假如开发商跟着整个楼市水涨船高、大举加价,顾客一般难以承受、抛弃购买,但这样却要不可思议地丢失一大笔“手续费”;假如房价跌落,开发商依然能够要求顾客按每平方米4600元的价格买卖,顾客一旦回绝,预订金就白白地打了水漂。
对策主张:
一,在交“定金”前,经过广泛深化的调查了解,应对该房子有满足的购买意向;
二,应检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或出售许可证,看是否有国家同意的预售或出售的楼盘,还要具体检查其土地使用证等各种证照;
三,要求开发商先出示合同,具体研讨各项条款,假如挑选按揭购房,还应问清按揭的相关条件;
四,要注意认购书内容,要特别警觉“定金一概不退”之类的条款,防止上当受骗;
五,发起顾客科学、理性消费,防止盲目、激动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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