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扬州市机动车抵押登记、解除抵押办理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0 19:11关于扬州市机动车典当挂号、免除典当处理材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就事所需材料
1、《机动车典当挂号/质押存案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自己签字);
2、机动车一切人和典当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挂号证书原件;
4、归于典当挂号的,还应供给机动车一切人和典当权人依法缔结的主合同和典当合同原件或许复印件;
5、归于被人民法院调停、裁决、判定机动车免除典当的,还应供给人民法院出具的《调停书、《裁决书或许《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6、署理挂号的,还应供给署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一切人和典当权人别离出具的具有法令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车管所处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事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第二步: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第三步:到牌证窗口收取签注结束的机动车挂号证书。
收费规范
机动车典当管理费
收费规范:70元/辆、次
就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办结,关于所提交的车辆、材料、凭据有嫌疑的进入查询程序(查询嫌疑车辆、材料、凭据的时刻不计入机动车挂号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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