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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个税的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9 04:25

做事情都有必定的进程,交交税款也有必定的流程,那么详细有什么流程呢?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问:我与公司签定一承揽合同,合同规则承揽者每年向发包方交必定的承揽费,发作的税费由承揽者承当,运营的赢利悉数归承揽者,这种行为怎么交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则,现回复如下:
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揽运营、承租运营所得,是指个人承揽运营、承租运营以及转包、转租获得的所得,包含个人按月或许按次获得的薪酬、薪水性质的所得。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揽运营、承租运营获得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有以下几种状况:
(1)企业实施个人承揽运营、承租运营后,承揽、承租人按合同?穴协议?雪的规则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必定费用,企业运营效果归其所有的,承揽、承租人获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揽运营、承租运营所得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所得额=交税年度的承揽运营、承租运营所得-必要费用,其间的必要费用是指每月1600元(从2006年起开端履行的费用规范),承揽运营、承租运营所得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量累进税率。
承揽运营、承租运营所得应交税额的核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交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企业实施个人承揽运营、承租运营后,承揽、承租人对企业运营效果不具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则获得必定所得的,其所得按薪酬、薪水所得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45%的九级超量累进税率(国税发[1994]179号第一条第一款)。
综上所述,您在发问中阐明合同规则承揽者每年向发包方交必定的承揽费,企业的税费由承揽者承当,运营的赢利悉数归承揽者,适用于上述第一种景象,即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揽运营、承租运营所得按5%至35%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规模。
别的,根据有关文件规则,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根据应该是“交税年度的承揽运营、承租运营所得——必要费用”,或许能够理解为是“企业的管帐净赢利-必要费用 或许每月收取的薪酬”。
2.税法上现在对运营净赢利没有规范性的界说,仅仅着重按合同规则分得的赢利。根据您的表述,承揽者对运营效果具有所有权(固定上交承揽费),所以您企业应依照承揽承租运营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不按薪酬、薪水所得交纳),运营效果是管帐赢利减去交纳的所得税后的余额。
3.假如承揽运营企业有赢利但未分配,仍应该依照权责发作制准则,就全额交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承揽运营期间的亏本能够补偿,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越5年。
以上便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假如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听讼网有许多律师能够给你供给服务,而且咱们听讼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而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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