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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人检验货物有什么期限限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3 16:34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托运人托付承运人运送货品的时分,能够签定运送合同,而运送合同要确认两边的权力与责任,而货品运到后,查验货品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收货人查验货品有什么期限约束?下面由听讼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收货人查验货品有哪些期限约束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则,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好的期限查验货品。对查验货品的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则仍不能确认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查验货品。
关于收货人的查验时刻,假如运送合同对查验时刻有约好的,收货人应当在约好的期限内对货品进行查验。假如对查验货品的时刻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的,收货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查验货品。这儿的“合理的期限”是一个弹性的规则,应当视实际情况确认详细的时刻。关于货品的数量、较易发现的货品的毁损,收货人应当在较短的时刻内进行查验。例如,假如货品是易腐烂蜕变的东西,则收货人就应当在极短的时刻内对货品进行查验。假如货品的毁损不是当即就能发现的,则收货人对货品进行查验的时刻就会长一些。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收货人查验货品有哪些期限约束”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则,收货人查验货品的,应该在合同约好的期限内查验,假如没有约好的,应该在合理的期限内查验。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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