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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仲裁裁决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6 09:00
判决判决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检查核实,判决不予履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判决条款或许过后没有达到书面判决协议的;
(二)判决的事项不属于判决协议的规模或许判决组织无权判决的;
(三)判决庭的组成或许判决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确定现实的首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过错的;
(六)判决员在判决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确定履行该判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判决不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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