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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延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8 12:22

延安住宅公积金提取程序
1、员工自己提出申请,填写《住宅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员工单位公章,带着自己身份证、单位二联介绍信以及提取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到管理机构处理批阅手续。
2、管理机构接到员工供给的有关手续后,按规则进行审阅。对契合提取条件的,由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定见并加盖印章后面交员工自己,员工自己带着审阅后的手续到经办银行处理付出手续;对不契合提取条件的,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向员工阐明状况,并将有关材料交还自己。
3、经办银行接到员工所持的公积金管理机构批阅手续后,依照银行规则或《公积金会计核算方法》即予处理付出,不然要向员工做出解说。
4、经办银行处理完付出手续后,应尽快将相关付出凭据退予员工所在单位或转送公积金管理机构以作记帐凭据。
5、单位或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根据银行的付出凭据,记载单位公积金帐,并挂号员工公积金明细帐。
【延安住宅公积金查询】下列景象之一者,不允许再提取住宅公积金。
①享用成本价购房的;
②已处理住宅公积金借款的员工及爱人,借款期内不得提取住宅公积金;
③购房、建房、大修自住宅,公积金帐面余额未到达10000元以上者;
④购建或大修自住住宅竣工在两年以上的,不得提取其住宅公积金。
⑤住宅公积金虽属员工个人一切,但其具有合作性。
所以同一套(或一处)住宅,只能提取一次住宅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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