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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10:32

依据武汉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住宅公积金提取处理攻略》,武汉住宅公积金提取分住宅消费类提取和其他类提取两大类,详细提取条件如下:
一、住宅消费类提取
(一)首套住宅未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含住宅公积金组合借款)的,能够提取自己及爱人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
1、员工购买首套自住住宅没有全额付清购房款的(不含二手房、外地购房),须以转账的方法提取自己及爱人账户上的住宅公积金付出购房款。
2、员工以自有资金全额付清首套自住住宅购房款的,可凭购房相关材料,每3年处理1次提取。
3、购买首套自住住宅、挑选运用商业借款且借款未还清的,在借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员工及爱人可提取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每年处理转账冲贷1次(转入借款人约好还贷的银行储蓄账户),员工及爱人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越商业借款剩下金额,直至商业借款余额结清。
(二)首套住宅请求住宅公积金组合借款的,能够提取自己及爱人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
组合借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商业借款没有结清且公积金借款部分累计逾期期数在3期以内(不含),提取人未签定托付扣划还贷协议的,可每年提取1次公积金归还组合借款的商业借款部分,员工及爱人累计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越商业借款本金。
(三)改善性住宅提取
员工及爱人购买改善性住宅的,可凭购房相关要件,每3年处理1次提取。
(四)租借住宅提取
员工及爱人在武汉市无自有住宅的,正常接连缴存满3个月后,可每12个月提取一次付出房租。
(五)低收入员工住宅类消费提取
未婚员工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含1900元),或已婚员工家庭月收入在3800元以下(含3800元)的,员工及爱人未运用过公积金借款,住宅公积金正常接连缴存满6个月后,可每12个月提取一次用于住宅类消费,提取额不超越员工个人账户内余额的一半。
(六)缔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宅的提取
二、其他类提取
(一)销户类提取
员工及爱人有下列景象之一,且无没有结清的住宅公积金借款的,能够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员工因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住宅公积金;
2、员工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销户提取住宅公积金;
3、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销户提取住宅公积金;
4、员工因出境久居或户口迁出本市销户提取住宅公积金;
5、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时男员工年满50周岁、女员工年满45周岁,或许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时,员工个人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销户提取住宅公积金;
6、个人账户会集保管满2年仍未从头工作员工销户提取住宅公积金;
7、员工家庭享用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销户提取住宅公积金;
8、员工因考取全日制大学(含研究生)辞去职务读书销户提取住宅公积金;
9、员工在职期间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销户提取住宅公积金;
(二)缴存员工、爱人及缴存员工爸爸妈妈、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因严重疾病形成家庭日子特别困难提取住宅公积金
(三)员工家庭在本市自住住宅遭受火灾、地震,形成家庭日子特别困难提取住宅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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