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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征用土地的部门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22:17

什么部分有权力征用土地?
咱们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规则,村一级单位是没有权力征用土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所规则的。除了乡村团体和个人为了兴修乡镇企业或许乡民住所外,土地管理法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运用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造。
当建造单位的确需求运用乡村团体所有的土地时,有必要经过土地管理主管部分同意,经过国家征用将乡村团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然后经过出让或许行政划拨方法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
第三条 征用农人团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计划和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布告。其间,征用乡(镇)农人团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布告。
第四条 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计划同意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布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担任详细施行。
可是在特别情况下,村里能够征用,你能够得到补偿。
依据宪法,我国施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详细而言,我国施行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制和乡村土地劳动群众团体所有制。我国不存在私家土地所有权。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则,土地的运用权能够依照法令的规则转让。
依照这一条款,国有实体、团体、公司和任何个人均可依法获得土地运用权。本次修正案没有涉及到这一根本土地准则。宪法的原第十条第三款规则,“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能够依照法令规则对土地施行征用。”修正后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能够依照法令规则对土地施行征收或许征用并给予补偿。”
(人民日报,2004){1}修正后的条款意在关于土地(所有权)征收和土地(运用权)征用给予区别,并增加了关于被征收或许征用的土地“给予补偿”的文字(鄙人文中,为了叙说的便利,将沿袭“征用”这一术语)。在宪法中清晰规则关于被征用土地者予以补偿,表现了宪法关于土地产权的清晰维护。这关于变革和完善现有土地征用准则具有严重的含义。
我国现行的土地征用准则的详细内容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所规则的。除了乡村团体和个人为了兴修乡镇企业或许乡民住所外,土地管理法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运用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造。
当建造单位的确需求运用乡村团体所有的土地时,有必要经过土地管理主管部分同意,经过国家征用将乡村团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所有的土地,然后经过出让或许行政划拨方法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
土地管理法也规则了各级政府关于征用各类土地,包含根本农田、根本农田以外的犁地和其他土地的批阅权限。依据自2002年施行的《征用土地布告方法》,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征用农人团体所有土地时,对征用土地计划和征地补偿、安顿计划进行布告。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则》,征地当事人有权力就拟定征地项目的补偿规范和安顿计划,以及拟定非农业建造占用根本农田计划申请等事项举办听证。
在现有土地征用准则下,征用土地的补偿不是以土地的商场价值为规范的,而是以被征用土地的原用处的产出水平为根底来进行核定。征地补偿费包含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规则了征用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上限,而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规范以及征用非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由各省级地方政府拟定。在国土资源部最近发布的“辅导定见”中,虽然答应在征地补偿费过低而不能确保农人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情况下,土地补偿和安顿费总额能够超越前三年均匀产量的30倍(土地管理法规则的上限),但征地补偿规范的确认依然不是以土地的商场价值为根底的。
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各地补偿费用的规范也存在着差异。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征地补偿,国务院出台了专门的管理法令。虽然补偿规范的上限有所差异,其补偿费用核算的根本准则与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则是共同的。
此外,现行有关法令还规则,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能够对经过出让方法获得的土地运用权予以征用。可是,关于征用土地运用权的程序和补偿规范等从未作出详细的规则。因为土地运用权有偿出让的时刻不长,土地运用权的征用好像还未成为一个杰出的问题。可是,从久远的视点来看,这一问题也应当归入到土地征用准则变革的整体考虑之中。
根据我国当时土地征用问题首要在于乡村土地,下文的剖析和评论将首要围绕着乡村土地征用问题进行。不过,应当阐明的是,除了乡村土地所特有的性质外,如土地所有权的团体所有、青苗的补偿等等,关于征地的一般性评论,如征地补偿的准则、补偿规范的确认、征地程序、征地胶葛的处理等等,也适用于征用土地运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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