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与公司合伙解散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1 07:46
联营公司指由两个或以上公司一起掌控的公司。依据公认的会计准则,若A公司对B公司的运营管理有严重影响,但未到达有用操控的程度,B公司便是A公司的联营公司。对联营公司的持股通常在20%~50%之间。
法令咨询:
自然人与公司合伙闭幕怎样办
朋友与一个公司、自然人合伙出资运营压力管道装置,没有新建立公司,只是在那个公司下面增加了运营项目展开运营活动。前期签定《协作运营协作书》,后因那个公司违约,朋友决议退出。假如只按本金退出朋友不赞同,因在期间一起办理了压力容器管道装置证,这是个无形资产,不容易办的。请问:1、他们之前签定的协作书有用吗?2、应该怎样样才干退到自己那份合理的股份?3、无形资产应怎样来评价它的价值呢?
律师答复:
签定的协作书有用,依照该协作书的内容确认退股份额.能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价确认.洽谈不成,经过申述后的法院托付评价为好.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闭幕: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议不再运营;
(二)合伙协议约好的闭幕事由呈现;
(三)整体合伙人决议闭幕;
(四)合伙人已不具有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好的合伙意图现已完成或许无法完成;
(六)依法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封闭或许被吊销;
(七)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原因。
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闭幕,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整体合伙人担任;经整体合伙人过半数赞同,能够自合伙企业闭幕事由呈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许数个合伙人,或许托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闭幕事由呈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认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许其他好坏关系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法令咨询:
自然人与公司合伙闭幕怎样办
朋友与一个公司、自然人合伙出资运营压力管道装置,没有新建立公司,只是在那个公司下面增加了运营项目展开运营活动。前期签定《协作运营协作书》,后因那个公司违约,朋友决议退出。假如只按本金退出朋友不赞同,因在期间一起办理了压力容器管道装置证,这是个无形资产,不容易办的。请问:1、他们之前签定的协作书有用吗?2、应该怎样样才干退到自己那份合理的股份?3、无形资产应怎样来评价它的价值呢?
律师答复:
签定的协作书有用,依照该协作书的内容确认退股份额.能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价确认.洽谈不成,经过申述后的法院托付评价为好.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闭幕: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议不再运营;
(二)合伙协议约好的闭幕事由呈现;
(三)整体合伙人决议闭幕;
(四)合伙人已不具有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好的合伙意图现已完成或许无法完成;
(六)依法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封闭或许被吊销;
(七)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原因。
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闭幕,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整体合伙人担任;经整体合伙人过半数赞同,能够自合伙企业闭幕事由呈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许数个合伙人,或许托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闭幕事由呈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认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许其他好坏关系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