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行政处罚种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2 19: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处理条例》和《无线电处理处分规则》,无线电行政处分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正告。这是无线电行政法令安排对有细微无线电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许一般安排提出劝诫的一种处分,一般选用书面方法。《正告处分决议》发到违法行为人,也能够通报有关单位。
(2)罚款。这是无线电行政法令安排依法强制违法行为人在必定期限内缴付必定数量钱银的行政处分行为。《无线电处理处分规则》对大多数无线电违法行为规则有罚款的处分,最高罚款金额为五千元。现在有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关于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未规则罚款金额的无线电违法行为,例如违背无线电控制的行为,设定最高金额达五万元的罚款规则。国家也正着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处理条例》,拟加强处分力度。
(3)查封设备。这是对违法行为人不合法运用、出产、进口、出售或许研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采纳行政强制办法的行政处分。但查封设备归于行政处分过程中的一项办法,终究成果还须无线电行政法令机关再次作出决议。
(4)没收设备。这是对违法行为人不合法运用、出产、进口、出售或许研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行政处分。没收设备是一项较为严峻的处分,依法仅关于严峻违背无线电处理的行为才进行这类行政处分。
(5)没收不合法所得。这是对出于获利意图而施行违法无线电行为、并取得不合法所得的违法行为人给予的经济上的行政处分。这项处分办法一般与其他行政处分办法并用,意图是从经济上避免违法行为人再度重犯。
(6)撤消电台(站)执照。电台(站)执照是持照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依法从事无线电事务的法定资历凭据。撤消电台(站)执照,便是取消了其设置、运用电台(站)的权力。这是无线电行政处分中最为严峻的处分办法。
按照法令规则,上述无线电行政处分办法能够单处,也能够并处,详细处分应当严厉按照法令、法规和规章的规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