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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易混为一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03:55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将股权转让与财物转让相提并论,分明是股权转让,但合同称号却写成“财物转让”,分明是财物转让,但合同名却写成“股权转让”,更有甚者,分明是股权转让合同,却加盖公司公章,然后影响了股权转让的效能。故笔者将股权转让与财物转让做了简略的比较、区别。
首要,二者的主体不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则,股权的享有者是股东,而非公司,股权转让的主体只能是公司股东,相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则,股东完结出资后,所有权发生了搬运,公司对财物享有所有权,而非股东,故财物转让的主体是公司自身。
其次,转让的客体不同。股权转让所转让的客体是股权,财物转让所转让的客体是公司财物。
再次,法律根据不同。股权转让除根据合同法外,还要根据公司法,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而且平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且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而财物转让一般情况下根据合同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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