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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中有关征地补偿条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0 20:40
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杰出问题,导致胶葛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在审议的物权法草案针对这一状况添加条款,确保补偿到位。
此前审议的物权法草案曾规则,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则的权限和程序,能够征收自然人、法人的不动产或许动产,但应当给予补偿。依据常委会委员的审议定见,正在审议草案细化了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则。
依照草案的规则,国家保护私家的所有权。拆迁、征收私家的不动产,应当依照国家规则给予补偿;没有国家规则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并确保被拆迁人、被征收人得到妥善安顿。制止以拆迁、征收等名义不合法改动私家产业的权属联系。违法拆迁、征收,形成私家产业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物权法草案还规则,征收承揽期内的土地的,应当对土地承揽经营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征地的补偿规范、安顿方法应当奉告土地承揽经营权人。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运用、分配方法,应当依法经乡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婪、移用、截留土地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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