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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被重新雇佣是否还要约定试用期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4 10:58

《劳作合同法》第19条第2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作者只能约好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内免除劳作合同,管是用单位免除仍是劳作者免除,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作者时,不得再定试用期。
《劳作合同法》约好试用期的次数限制为一次,是考虑到劳作者的人品和基本能,试用一次即可了解,无需再次试用。而实际平分用人单位使用劳作合同改变续订等变化和再招用的时机,屡次与劳作者约好试用期,侵害了劳作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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