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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才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1 03:20
在咱们的日常日子中,用到的法令文书中有许多都是关于民间假贷方面的,律师在书写这类法令文书时是有必定的格局和要求的,中心涉及到一些法令问题,那民间假贷统辖权贰言申请书怎么书写才有用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统辖权贰言申请书的相关材料,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统辖权贰言申请书
申请人:宋x平,男,汉族,19xx年xx月2日出世,身份证号码:51303019xx0xx026110,身份证住址:四川省渠县xx乡碾坊村xx组xx号。
常常居住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东路xx大厦2单元802,联系电话:135-0921-xxxx。
托付代理人:黄x x,广东x x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云x x路双子星世界商务大厦A座x x层(邮政编码:516003),联系电话:0752-285x x10、186-x xx -9956,电子邮箱:x x857582@qq.com。
申请事项:
申请人因与程xx民间假贷胶葛一案,提出统辖权贰言,本案应由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统辖。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16年4月29日上午签收中国邮政EMS【邮件概况单号:123456789】,获悉贵院已受理了原告程xx诉申请人民间假贷胶葛一案【案号:(2016)川1725民初876号】,贵院有庆人民法庭定于2016年05月24日上午9:30开庭审理该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统辖”。
申请人早在十几年前,就在广东省惠州市一带从事修建劳务承揽。2012年3月5日,申请人与别人合股,在惠州市惠城区设立了惠州市xx修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依据法令及司法解说的相关规则,申请人的常常居住地应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且,程xx诉申请人争讼一案的案由系民间假贷胶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合同对实行地址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钱银的,接纳钱银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实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假贷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规则》规则“......以承受钱银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实行地。”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从常常居住地统辖准则,仍是依照合同实行地确认统辖准则,渠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有统辖权。司法的公平,首要源于程序的公平,请贵院客观点评申请人的统辖权贰言,纠正统辖错误行为,依法裁定将本案移交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统辖。
此致
渠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宋x平
2016年05月10日
以上便是小编给您带来的民间假贷统辖权贰言申请书范本,当然,此范本仅供参考,您能够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书写。通过小编的介绍信任您对这个问题必定有所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的常识想要了解,听讼网也供给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到本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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