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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成都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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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收费规范
  1.行政事业性收费
  (1)膏火:依据校园类别,膏火规范如下:
校园类型
省级及省级以上演示高中
市级演示高中
一般高中
乡村高中
规范(元/生.期)
460
340
280
200
  (2)择校费:六城区按下表收费,其他区(市)县在低于六城区规范的前提下,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财务、教育部门审定规范。对择校就读的学生,在其交纳择校费后,不再收取膏火。
校园类型
省级及省级以上演示高中
市级演示高中
一般高中
规范(元/生.年)
5000
3000
2000
  (3)住宿费: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均可收取该费用,收费规范参照责任教育阶段住宿费规范及相关规定履行。
  (4)高中毕业会考费:一般课程每生每科5元,计算机课程每生每科6元。
  2.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1)课本费:预收规范为每生每期300元,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2)作业本费:预收规范为每生每期30元,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3)自行车自愿停放费:该费用只能向确需骑车到校并在校园供给的场所寄存自行车的学生收取。六城区每生每期12元,县城每生每期10元,城镇每生每期5元。
  (4)自愿入伙费:学生自愿在校合伙的,膳食费用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校园(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专款专用,不得盈余。
  (5)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学生参与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按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履行。
  (6)教辅资料费: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转发〈省开展变革委、省教育厅关于成都市中小学教辅资料代收费规范问题的复函〉的告诉(成发改收费[2013]38号)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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