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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在哪些情况可以解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6 19:28

收养联系建立后,养爸爸妈妈或生爸爸妈妈反悔,要求免除收养联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要求免除的理由,并听取被收养人的定见,依据有利于养子女健康成长的准则,决议是否准予免除。
因为养爸爸妈妈不尽抚育职责,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爸爸妈妈要求免除收养联系的,应予免除。
养爸爸妈妈发现所收养的子女有生理缺点,或有其他病症,要求免除收养联系的,一般不予免除。但生爸爸妈妈在送养时有意隐秘的。可予免除。
养爸爸妈妈与其抚育成人的养子女联系恶化,再持续共同日子对两边的正常日子的确晦气,一方坚决要求免除收养联系的,一般可准予免除。
收养联系免除时,养子女已由养爸爸妈妈抚育长大成人并已独立日子,而养爸爸妈妈却年迈损失劳动能力又无日子来源的,养子女应承当养爸爸妈妈晚年的日子费用。
生爸爸妈妈要求免除收养联系的,养爸爸妈妈可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日子费和教育费;养爸爸妈妈要求免除收养联系的,一般不予补偿。
收养联系免除后,未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爸爸妈妈之间的权力和责任即行康复;现已成年并已独立日子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爸爸妈妈之间的权力和责任的康复,则须以书面方法获得两边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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