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将自有资金无偿借给子公司使用的,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6 06:15公司的部属分类有两种,一种是建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子公司,另一种是不具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当公司满意法定条件时即可以建立。那么,假如母公司将自有资金无偿借给部属子公司运用的,是否需求交纳增值税呢?听讼网小编为你具体解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规则,下列景象视同出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许不动产:
(一)单位或许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许个人无偿供给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许以社会公众为目标的在外。
第四十四条规则,纳税人发作应税行为价格显着偏低或许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意图的,或许发作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出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下列次序确认出售额:
(一)依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出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许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认。
(二)依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出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许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认。
(三)依照组成计税价格确认。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本钱×(1 本钱赢利率)
本钱赢利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认。
不具有合理商业意图,是指以获取税收利益为主要意图,经过人为组织,削减、革除、推延交纳增值税税款,或许添加交还增值税税款。因而,企业之间的免息资金拆借归于无偿供给服务,归于视同出售行为,应交纳增值税。
因而,公司或许会被税务局要求按视同出售交纳增值税。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解说的“母公司将自有资金无偿借给子公司运用的,是否需求交纳增值税”相关常识,公司视同出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许不动产都需交纳增值税。假如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法律咨询,咱们将由专业律师为你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