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内起诉还会受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3 10:59
事例:刘红(化名)与老公成婚八年,起先两人共处的还行,但随着时刻的消逝,两人逐步产生矛盾,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刘红实在是对这种日子过腻了,来到区法院申述要求与老公离婚。
法院经检查后以为,夫妻爱情系维系婚姻联系的重要根底。依据查明的现实,原、被告系自愿挂号成婚,且婚后爱情尚好,两边均应爱惜,慎重对待婚姻问题。现夫妻联系遭到损伤,主要是因家庭小事及两边缺少沟通交流所造成的,但夫妻爱情并未真实决裂。就判定驳回了刘红的诉讼请求。通过法院工作人员的劝说,刘红也冷静下来,预备再给老公和自己一次时机,试着好好共处。两个月后,一次偶尔的时机,刘红发现老公居然在外还有一个女性,两人时不时的悄悄幽会。这下,刘红再也坐不住了,这样的婚姻不要也罢,她当即书写了一份诉状,预备再次申述到法院要求与老公离婚。正要申述时,却因朋友的一句话而犹疑了。朋友说,法令有规则,判定禁绝离婚的离婚案子,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申述的,不予受理。刘红是否有必要要等到上一份判定书收效六个月后才干申述?
律师剖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榜首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则,“判定禁绝离婚和调停和洽的离婚案子,判定、调停保持收养联系的案子,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申述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判定禁绝离婚的离婚案子,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申述是原则性规则,但仍有破例,假如呈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子审理过程中没有呈现的新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爱情是否决裂的确定的,原告仍是有权力申述的。本案中,只需刘红在申述时可以供给老公确有婚外情的充沛依据,法院检查事实后仍应当受理。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