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股权转让纠纷法律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0 01:59
这两天,宋xx的心境再度堕入到冰窖中,遭受离婚,遭受老公搬运产业,遭受一审败诉,总算又等来了二审的败诉。
一年前,当宋xx被其夫李xx申述离婚时,跑到工商局查询有关状况,才得知李xx在这之前一个月,把其持有的价值上千万元(占公司悉数注册资本65.88%)的股份悉数转让给其弟李xx,来折抵突如其来的281万元的债款。宋xx愤而申述至北京市向阳区法院,要求宣告李xx向李xx转让股份的协议无效,而等来的却是两审的驳回。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离婚前夕老公转走股份北京女孩宋xx与广东男孩李xx于2002年10月在北京经婚介所介绍相识,同年11月26日挂号成婚。李xx是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于1997年3月20日挂号建立,股东分别为李xx、陈、刘。2003年下半年因公司注册资金达不到 1000万元的不能参加投标,所以,xx公司决议增资。2004年2月,xx公司通过两次增资,公司注册资本添加到1518万元。这时,李xx以钱银出资 946万元,以什物出资5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88%。
李xx称,此间前后,他先后向其弟李xx告贷,增资的钱都是借的。2006年1 月,李xx向李xx出具欠条,内容为:自己因个人原因和展开运营事务,累计向李xx告贷281万元整。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签发付出令,要求被请求人李xx向请求人李xx给付281万元。次月,经李xx请求,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向李xx发出了履行通知。所以,兄弟俩签定以股折款协议,李xx把其持有的占xx公司悉数注册资本 65.88%的股份以28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xx,折抵281万元的债款。一起,刘飞、陈力也把自己所持的股份悉数转让给了李xx。2006年8月,xx公司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办理了股东改变挂号手续。没想到1个月之后,xx公司再变店主,李xx又把一半的股份转让给了他人,并完成了相应的股东改变挂号。就在这一时间,李xx向法院申述要求与宋xx离婚。到工商局查询后得知本相的宋xx痛心而愤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我不知情的状况下,将归于夫妻共同产业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其弟,是侵犯了我的产业权。”宋xx称。
所以,宋xx申述至北京市向阳区法院,要求宣告李xx向李xx转让股份的协议无效。一审以为契合公司法股权转让规则一审法院以为,xx公司系依法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的权力义务依照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我国公司法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
本案中,李xx根据收效的裁判文书及其与李xx签定的以股折款协议,行使其对公司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给李xx,契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则,且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股东改变挂号,系依法定程序进行,应视为合法有用。因而判定驳回了宋xx的诉讼请求。
宋xx不服原审判定,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上诉。宋xx以为,原审判定回避了李xx、李xx系亲兄弟的这个重要现实,归于严峻遗漏。在闹离婚时,李xx转让股权的意图便是不合法搬运夫妻共同产业,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李xx在婚后向公司添加出资合计941万元,应为夫妻共同产业,由于该股份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至于这笔产业的获得是否系假贷而来,与产业权的归属并无直接关系。宋xx进一步指出,“兄弟俩所谓的借单也是假造的,他们诈骗法院签发付出令,歹意合谋签署以股折款协议,是对民事诉讼的严峻阻碍。李xx仅以281万元的价格(权且不考虑281万元债款的真伪)转让了至少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股权,显着归于不合理贱价。”一起,宋xx以为原审判定适用法令过错,应适用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等法令,而不适用公司法。李xx兄弟则辩称,2003年下半年,公司完成了增资后,参加入股增资的公司把股份无偿转给了陈xx。此间前后,李xx先后向李xx告贷,在法院的强制履行过程中,把股份转给了李xx(折抵了281万元的履行款)。在转让该股份时,公司已债台高筑,该股份的实践价值即便加上不良资产也不过200多万元。所以,李xx又把其部分股份转让出去,对方出资200多万元购进新式印刷设备,才牵强保持了公司的运转,由此印证其并非贱价转让。李xx特别着重,他受让的入股增资公司的股份,应归他个人一切。他说,婚姻法规则“遗言或赠与合同中承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为夫妻一方的产业”,而该股份是入股增资公司无偿转让(即赠与)给他的。二审重申该案受公司法调整究竟怎么界定夫妻共同产业?股权转让时是否要通过夫妻另一方的赞同?个人独自处置夫妻共同产业的行为是否有用?夫妻间的股权胶葛究竟该适用婚姻法仍是公司法?这是本案的焦点,是宋xx要的成果,也是许多状况相似境况相同的人们等待的一个答案。
北京市二中院二审合议庭盛涵法官通知记者,这是一个比较新的问题,与婚姻法有穿插,并且相似的胶葛许多,所以该案的审理将具有导向性效果。他们也与审理婚姻案子的民一庭沟通过,民一庭也反映在审理离婚案子中也有许多触及股权的案子,因触及公司法,也很扎手。在该案是适用婚姻法仍是公司法上,合议庭没有不合。李xx是xx公司的合法股东,xx公司系依法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的权力义务应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所以,本案所涉股权转让协议,应受公司法调整。在股权转让的效能上,合议庭也共同以为,股权是不同于一般权力的一种特别的权力,只要股东才干享有,股权转让不应该受到限制,也不受婚姻法调整。“假如一切股权转让都要通过非股东的夫妻另一方的赞同,岂不乱套了?”一位法官笑着说。可是,合议庭也有一种定见以为,这个案子并不仅仅一个单纯的股权转让,其实是一个一揽子协议,其间最重要的是在股权转让协议外,还有一个抵消债款的协议。股权转让是有用的,而抵消债款的协议则应该无效,由于它处置的是产业权,或许侵犯了妻子的权益。股权包含身份权和产业权,股权转化的收益应该是共同产业。但是,该案抵消债款的协议现已得到了收效的裁判文书的承认,现已不需要再去证明和判别。所以,合议庭最终驳回了宋xx的上诉,保持原判。在贱价转让和受让人系其弟弟的争议上,合议庭以为,公司的股权价值与出资本钱并不彻底等值,宋xx建议李xx贱价转让股权并对受让人与转让人系亲属关系提出异议,但并未供给相应的依据,且我国法令并无亲属间制止转让股权的相关规则,所以合议庭不支持。案外两重天:婚姻法学者给出相反定见相同的问题,婚姻法学者又将怎么看呢?记者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婚姻法学副教授杜xx博士。杜xx指出,就婚姻法来讲,夫妻之间假如没有清晰的特别约好均应视为夫妻共同产业。李xx着重,婚姻法规则“遗言或赠与合同中承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为夫妻一方的产业”,而该股份是入股增资公司无偿转让(即赠与)给他的,所以为他个人产业。杜xx则以为,该条文关键是对“只”字的了解。杜xx说:“按常理,夫妻是一个全体,说是给你的东西,一般也便是给你们夫妻的,给你们一家的。除非明列出是给夫妻中的一方,排除去另一方,不然,都应视为夫妻共同产业。”杜xx一起指出,一般状况,离婚前私自转让产业,其片面上应是歹意的,特别是受让的目标又有特别性,系其亲属关系,这就更有躲避产业的嫌疑。在相似案子是适用婚姻法仍是公司法问题上,杜xx以为,其实两个法并不抵触,当股权一切者只要一人时,不需要通过另一人的赞同,这时适用公司法;而触及到离婚时便是产业问题,不能无视另一人的一切权,要一起适用婚姻法。最终,杜xx着重,任何一个法令的立法主旨都是要维护产业的一切人,形式上的符合规则不能对立行为实质上的违法性。
一年前,当宋xx被其夫李xx申述离婚时,跑到工商局查询有关状况,才得知李xx在这之前一个月,把其持有的价值上千万元(占公司悉数注册资本65.88%)的股份悉数转让给其弟李xx,来折抵突如其来的281万元的债款。宋xx愤而申述至北京市向阳区法院,要求宣告李xx向李xx转让股份的协议无效,而等来的却是两审的驳回。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离婚前夕老公转走股份北京女孩宋xx与广东男孩李xx于2002年10月在北京经婚介所介绍相识,同年11月26日挂号成婚。李xx是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于1997年3月20日挂号建立,股东分别为李xx、陈、刘。2003年下半年因公司注册资金达不到 1000万元的不能参加投标,所以,xx公司决议增资。2004年2月,xx公司通过两次增资,公司注册资本添加到1518万元。这时,李xx以钱银出资 946万元,以什物出资5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88%。
李xx称,此间前后,他先后向其弟李xx告贷,增资的钱都是借的。2006年1 月,李xx向李xx出具欠条,内容为:自己因个人原因和展开运营事务,累计向李xx告贷281万元整。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签发付出令,要求被请求人李xx向请求人李xx给付281万元。次月,经李xx请求,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向李xx发出了履行通知。所以,兄弟俩签定以股折款协议,李xx把其持有的占xx公司悉数注册资本 65.88%的股份以28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xx,折抵281万元的债款。一起,刘飞、陈力也把自己所持的股份悉数转让给了李xx。2006年8月,xx公司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办理了股东改变挂号手续。没想到1个月之后,xx公司再变店主,李xx又把一半的股份转让给了他人,并完成了相应的股东改变挂号。就在这一时间,李xx向法院申述要求与宋xx离婚。到工商局查询后得知本相的宋xx痛心而愤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我不知情的状况下,将归于夫妻共同产业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其弟,是侵犯了我的产业权。”宋xx称。
所以,宋xx申述至北京市向阳区法院,要求宣告李xx向李xx转让股份的协议无效。一审以为契合公司法股权转让规则一审法院以为,xx公司系依法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的权力义务依照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我国公司法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
本案中,李xx根据收效的裁判文书及其与李xx签定的以股折款协议,行使其对公司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给李xx,契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则,且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股东改变挂号,系依法定程序进行,应视为合法有用。因而判定驳回了宋xx的诉讼请求。
宋xx不服原审判定,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上诉。宋xx以为,原审判定回避了李xx、李xx系亲兄弟的这个重要现实,归于严峻遗漏。在闹离婚时,李xx转让股权的意图便是不合法搬运夫妻共同产业,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李xx在婚后向公司添加出资合计941万元,应为夫妻共同产业,由于该股份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至于这笔产业的获得是否系假贷而来,与产业权的归属并无直接关系。宋xx进一步指出,“兄弟俩所谓的借单也是假造的,他们诈骗法院签发付出令,歹意合谋签署以股折款协议,是对民事诉讼的严峻阻碍。李xx仅以281万元的价格(权且不考虑281万元债款的真伪)转让了至少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股权,显着归于不合理贱价。”一起,宋xx以为原审判定适用法令过错,应适用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等法令,而不适用公司法。李xx兄弟则辩称,2003年下半年,公司完成了增资后,参加入股增资的公司把股份无偿转给了陈xx。此间前后,李xx先后向李xx告贷,在法院的强制履行过程中,把股份转给了李xx(折抵了281万元的履行款)。在转让该股份时,公司已债台高筑,该股份的实践价值即便加上不良资产也不过200多万元。所以,李xx又把其部分股份转让出去,对方出资200多万元购进新式印刷设备,才牵强保持了公司的运转,由此印证其并非贱价转让。李xx特别着重,他受让的入股增资公司的股份,应归他个人一切。他说,婚姻法规则“遗言或赠与合同中承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为夫妻一方的产业”,而该股份是入股增资公司无偿转让(即赠与)给他的。二审重申该案受公司法调整究竟怎么界定夫妻共同产业?股权转让时是否要通过夫妻另一方的赞同?个人独自处置夫妻共同产业的行为是否有用?夫妻间的股权胶葛究竟该适用婚姻法仍是公司法?这是本案的焦点,是宋xx要的成果,也是许多状况相似境况相同的人们等待的一个答案。
北京市二中院二审合议庭盛涵法官通知记者,这是一个比较新的问题,与婚姻法有穿插,并且相似的胶葛许多,所以该案的审理将具有导向性效果。他们也与审理婚姻案子的民一庭沟通过,民一庭也反映在审理离婚案子中也有许多触及股权的案子,因触及公司法,也很扎手。在该案是适用婚姻法仍是公司法上,合议庭没有不合。李xx是xx公司的合法股东,xx公司系依法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的权力义务应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所以,本案所涉股权转让协议,应受公司法调整。在股权转让的效能上,合议庭也共同以为,股权是不同于一般权力的一种特别的权力,只要股东才干享有,股权转让不应该受到限制,也不受婚姻法调整。“假如一切股权转让都要通过非股东的夫妻另一方的赞同,岂不乱套了?”一位法官笑着说。可是,合议庭也有一种定见以为,这个案子并不仅仅一个单纯的股权转让,其实是一个一揽子协议,其间最重要的是在股权转让协议外,还有一个抵消债款的协议。股权转让是有用的,而抵消债款的协议则应该无效,由于它处置的是产业权,或许侵犯了妻子的权益。股权包含身份权和产业权,股权转化的收益应该是共同产业。但是,该案抵消债款的协议现已得到了收效的裁判文书的承认,现已不需要再去证明和判别。所以,合议庭最终驳回了宋xx的上诉,保持原判。在贱价转让和受让人系其弟弟的争议上,合议庭以为,公司的股权价值与出资本钱并不彻底等值,宋xx建议李xx贱价转让股权并对受让人与转让人系亲属关系提出异议,但并未供给相应的依据,且我国法令并无亲属间制止转让股权的相关规则,所以合议庭不支持。案外两重天:婚姻法学者给出相反定见相同的问题,婚姻法学者又将怎么看呢?记者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婚姻法学副教授杜xx博士。杜xx指出,就婚姻法来讲,夫妻之间假如没有清晰的特别约好均应视为夫妻共同产业。李xx着重,婚姻法规则“遗言或赠与合同中承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为夫妻一方的产业”,而该股份是入股增资公司无偿转让(即赠与)给他的,所以为他个人产业。杜xx则以为,该条文关键是对“只”字的了解。杜xx说:“按常理,夫妻是一个全体,说是给你的东西,一般也便是给你们夫妻的,给你们一家的。除非明列出是给夫妻中的一方,排除去另一方,不然,都应视为夫妻共同产业。”杜xx一起指出,一般状况,离婚前私自转让产业,其片面上应是歹意的,特别是受让的目标又有特别性,系其亲属关系,这就更有躲避产业的嫌疑。在相似案子是适用婚姻法仍是公司法问题上,杜xx以为,其实两个法并不抵触,当股权一切者只要一人时,不需要通过另一人的赞同,这时适用公司法;而触及到离婚时便是产业问题,不能无视另一人的一切权,要一起适用婚姻法。最终,杜xx着重,任何一个法令的立法主旨都是要维护产业的一切人,形式上的符合规则不能对立行为实质上的违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