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项目原居民的回迁房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9 02:41【问题】
房地产公司给项目原居民的回迁房,没有收入需求征企业所得税吗?若要计收入,怎么结转?本钱按什么规范结转?
【回答】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运营事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的告诉(国税发[2009]31号)第七条的规则,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献、资助、职工福利、奖赏、对外出资、分配给股东或出资人、赔偿债款、交换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钱银性财物等行为,应视同出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搬运,或于实践获得利益权力时承认收入(或赢利)的完成。承认收入(或赢利)的方法和次序为:
(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商场出售价格承认;
(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商场公允价值承认;
(三)按开发产品的本钱赢利率承认。开发产品的本钱赢利率不得低于15%,详细份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承认。
所以,你所述的房地产公司给项目原居民的回迁房,归于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交换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非钱银性财物的行为,应视同出售承认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相关的开发本钱可依照《房地产开发运营事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则核算,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