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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涉外收养政策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4 11:34

网友发问: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国的涉外收养方针是怎样的?
宜昌律师回答:
我国收养中心为处理现在收养请求数量大、可送养儿童数量较少的对立,采纳了具有较好条件家庭“优先处理”的做法。
2010年我国政府正式同意参加“海牙国际条约”。依照海牙条约确认的“国内收养优先、确保儿童最佳利益”的跨国收养准则,我国收养中心在条约的框架下展开并加强与其他缔约国的协作,确保并促进涉外收养业务健康开展,尽可能将我国被收养儿童安顿到各方面条件好的、最适合其健康成长的外国收养家庭中。
我国涉外收养方针里“优先处理”办法,是从涉外收养作业的实践动身,为处理现在涉外收养作业面对的问题而采纳的具体措施。
“优先处理”契合各方面利益
因为我国的涉外收养作业法规健全、准则完善、程序标准、运作通明,在国际上享有杰出的名誉,很多外国收养人请求来华收养,我国收养中心接纳的收养请求文件数量逐年增加。一起,跟着我国社会的开展,可被送养的儿童数量逐步削减,加之国内收养上升,可供涉外收养的儿童,远远不能满意外国家庭的收养需求,导致外国家庭等候安顿的时刻越来越长,现在已延至14-15个月。外国收养人要“具有由一男一女组成婚姻联系,且联系安稳的夫妻”、“夫妻两边均年满30周岁且不满50周岁”等条件,在处理收养登记时也是很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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