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仲裁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6 09:28
假如发作民事纠纷,当事人经过诉讼方法处理的,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是能够提起上诉的。假如是经过判决方法处理的,判决判决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对判决判决不服的能够要求从头判决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对判决判决不服的能够要求从头判决吗
对判决判决不服的,不能够要求从头判决。依据法律规则,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作法律效力。假如当事人对该判决不服的,能够向法院恳求吊销该判决,或许恳求法院判决不予实行该判决判决。可是当事人必须有依据证明有法律规则的吊销判决判决,或许不予实行判决判决的景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判决法》第57条规则:判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作法律效力。故此,判决书现已作出就发作法律效力,当事人就能够恳求实行。但当事人对判决判决书不服应该怎么办呢?只要经过以下两种途径处理。
(1)恳求吊销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判决法》第58条规则:当事人提出依据证明判决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向判决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恳求吊销判决:
(一)没有判决协议的;
(二)判决的事项不属于判决协议的规模或许判决委员会无权判决的;
(三)判决庭的组成或许判决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判决所依据的依据是假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平判决的依据的;
(六)判决员在判决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检查核实判决有前款规则景象之一的,应当判决吊销。
人民法院确定该判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判决吊销。
《判决法》第59条规则:当事人恳求吊销判决的,应当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判决法》第60条规则: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吊销判决恳求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吊销判决或许驳回恳求的判决。
《判决法》第61条规则:人民法院受理吊销判决的恳求后,以为能够由判决庭从头判决的,告诉判决庭在必定期限内从头判决,并判决间断吊销程序。判决庭回绝从头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康复吊销程序。
(2)恳求不予实行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判决法》第63条规则:被恳求人提出依据证明判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注:民事诉讼法现已修正)规则的景象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检查核实,判决不予实行。
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建立的判决组织的判决,一方当事人不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恳求实行。受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实行。
被恳求人提出依据证明判决判决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检查核实,判决不予实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判决条款或许过后没有达到书面判决协议的;
(二)判决的事项不属于判决协议的规模或许判决组织无权判决的;
(三)判决庭的组成或许判决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确定现实的首要依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过错的;
(六)判决员在判决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确定实行该判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判决不予实行。判决书应当送达两边当事人和判决组织。
判决判决被人民法院判决不予实行的,当事人能够依据两边达到的书面判决协议从头恳求判决,也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
《判决法》第64条规则:一方当事人恳求实行判决,另一方当事人恳求吊销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间断实行。
人民法院判决吊销判决的,应当判决完结实行。吊销判决的恳求被判决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康复实行。
对判决判决不服的,不能够要求从头判决。依据法律规则,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作法律效力。假如当事人对该判决不服的,能够向法院恳求吊销该判决,或许恳求法院判决不予实行该判决判决。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对判决判决不服的能够要求从头判决吗
对判决判决不服的,不能够要求从头判决。依据法律规则,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作法律效力。假如当事人对该判决不服的,能够向法院恳求吊销该判决,或许恳求法院判决不予实行该判决判决。可是当事人必须有依据证明有法律规则的吊销判决判决,或许不予实行判决判决的景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判决法》第57条规则:判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作法律效力。故此,判决书现已作出就发作法律效力,当事人就能够恳求实行。但当事人对判决判决书不服应该怎么办呢?只要经过以下两种途径处理。
(1)恳求吊销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判决法》第58条规则:当事人提出依据证明判决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向判决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恳求吊销判决:
(一)没有判决协议的;
(二)判决的事项不属于判决协议的规模或许判决委员会无权判决的;
(三)判决庭的组成或许判决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判决所依据的依据是假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平判决的依据的;
(六)判决员在判决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检查核实判决有前款规则景象之一的,应当判决吊销。
人民法院确定该判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判决吊销。
《判决法》第59条规则:当事人恳求吊销判决的,应当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判决法》第60条规则: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吊销判决恳求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吊销判决或许驳回恳求的判决。
《判决法》第61条规则:人民法院受理吊销判决的恳求后,以为能够由判决庭从头判决的,告诉判决庭在必定期限内从头判决,并判决间断吊销程序。判决庭回绝从头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康复吊销程序。
(2)恳求不予实行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判决法》第63条规则:被恳求人提出依据证明判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注:民事诉讼法现已修正)规则的景象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检查核实,判决不予实行。
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建立的判决组织的判决,一方当事人不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恳求实行。受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实行。
被恳求人提出依据证明判决判决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检查核实,判决不予实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判决条款或许过后没有达到书面判决协议的;
(二)判决的事项不属于判决协议的规模或许判决组织无权判决的;
(三)判决庭的组成或许判决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确定现实的首要依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过错的;
(六)判决员在判决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确定实行该判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判决不予实行。判决书应当送达两边当事人和判决组织。
判决判决被人民法院判决不予实行的,当事人能够依据两边达到的书面判决协议从头恳求判决,也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
《判决法》第64条规则:一方当事人恳求实行判决,另一方当事人恳求吊销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间断实行。
人民法院判决吊销判决的,应当判决完结实行。吊销判决的恳求被判决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康复实行。
对判决判决不服的,不能够要求从头判决。依据法律规则,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作法律效力。假如当事人对该判决不服的,能够向法院恳求吊销该判决,或许恳求法院判决不予实行该判决判决。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