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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多长时间内做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0 02:17
交通事故确认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查看、查询状况和有关的查验、判定结论为依据,确认交通事故当事人职责的一种法律文书。交通事故确认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别离送达当事人,并奉告当事人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力。
交通事故确认书在多长时间内作出
(1)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通过勘验、查看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造交通事故确认书。对需求进行查验、判定的,应当在查验、判定成果确认之日起5日内制造交通事故确认书。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力状况、人体损害、尸身、车辆及其行进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路途状况等需求进行查验、判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使或许托付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资历的判定组织进行查验、判定。
(3)查验、判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结;需求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能够延伸十日。查验、判定周期超越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解说:
1、不需求查验、判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造交通事故确认书;
2、需求查验、判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造交通事故确认书;经同意,能够延期10日。若还需延伸,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交通事故确认书应包括的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路途和交通环境的根本状况;
(2)交通事故的根本现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差错及职责或许意外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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