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概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5 16:43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则实施的强制稳妥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法令》(以下简称《法令》)规则:交强险是由稳妥公司对被稳妥机动车发作路途交通事故形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稳妥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职责限额内予以补偿的强制性职责稳妥。
交强险请求理赔如触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路途交通事故,被稳妥人应先联络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稳妥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合作稳妥公司查勘现场,能够依据状况要求稳妥公司付出或垫支抢救费。
稳妥公司应自收到补偿请求之日起1天内,书面奉告需求供给的与补偿有关的证明和材料;自收到证明和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归于稳妥职责作出核定,并将成果告诉被稳妥人。对不归于稳妥职责的,应当书面阐明理由。对归于稳妥职责的,在与被稳妥人达到补偿稳妥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稳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