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常见案例如何解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17:40乡村土地承揽法是调整、标准乡村土地承揽中的权力和责任联系的法令标准的总称。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揽法》并以第七十三号主席令发布颁布并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揽法》是我国第一部以法令方式对土地承揽中触及的重要问题作出规则,关于保证亿万农人的底子权益,促进农业开展,坚持乡村安稳,具有深远含义。
可是,我国乡村在施行承揽责任制的过程中,因为单个当地政府和乡村干部的方针法令意识不行,在发包乡村土地的过程中往往存在许多坏处。例如因为土地的承揽,往往会形成许多的林木遭受采伐,致使当地水土流失严峻。土地承揽问题除了有以上坏处外,还有许多的人为因素坏处,也便是现行承揽责任制不健全的前提下发作土地承揽争论或土地承揽合同胶葛问题,这些问题扑朔迷离,很值得商讨。
乡村土地承揽胶葛事例
乡村土地承揽发作胶葛过程中,最常见的是承揽方不实行合同。如陵水英州镇大坡村委会发包几百亩地给三亚市某公司用于栽培经济作物,但是却丢荒几年,一向没有运用。又如陵水县黎安镇的后牛港,承揽给某商人后,其一向没有出资运用,仅仅坐收渔利,叫人在该港里用炸药炸鱼及捕鱼等。
乡村土地承揽发作胶葛过程中,常见的还有发包方主体不符合法令规则。如2002年三亚市鼎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陵水英州镇高土管区十几位农人农业承揽合同胶葛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与三亚鼎峙公司缔结土地合同的是陵水英州镇高土村委会。而农人有些是个别承揽者,高土村委会无权将农人个人承揽的土地发包给别人运用。
乡村土地承揽发作胶葛,还有承揽方没有依照承揽的准则和程序处理,导致承揽方无法运用土地。如原告北京劳可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陵水提蒙乡曾山村委后头塘五、六队农业承揽经营权胶葛一案,便是典型的比如。陵水提蒙乡曾山村委会发包曾山村委会后头塘村二、三百亩地给北京劳可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上只要队长签名,并没有得到法令规则乡民人数的赞同。
乡村土地承揽发作胶葛的原因许多,除以上罗列的以外,还有土地侵权发作的胶葛;承揽方未经发包方赞同私自发包给第三者的胶葛;因国有土地与乡村团体土地权属不清而发作的胶葛。别的还有承揽者在承揽期内发包方未经承揽者赞同又发包给他方或发包方一起把同一块地发包不同的承揽方引起的胶葛等等,不乏其人。
遇到胶葛怎么处理
在土地承揽的过程中不可防止地遇到这些胶葛时,该怎么去战胜或许处理呢?最直接有用的办法便是知法、用法,凭借法令的力气来处理问题。
首要,关于乡村土地承揽中存在的坏处——形成损坏林木,致使水土流失或水源污染的,应当坚决阻止。这是为子孙后代造福和久远的经济方针考虑。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森林法、乡村土地承揽法以及当时乡村经济方针都提出对植树造林及土地资源的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揽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则,承揽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恪守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防止水土流失,维护生态环境。
其次,关于乡村土地承揽合同中,因为承揽方不实行合同,致使所承揽的土地丢荒的,乡村团体安排能够责令承揽方实行合同责任,承揽方拒不实行合同责任的,乡村团体安排有权回收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揽法》第十三条规则,发包方享有监督承揽方依照承揽合同约好的用处合理运用和维护土地,阻止承揽方危害承揽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的权力及法令、行政法规则的其他权力。第五十六条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责任不符合约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则承当违约责任。
如陵水三才镇诉陈公存承揽经营权胶葛一案,被告陈公存承揽了三才镇一座山岭植树造林,却没有实行植树造林的使命,山岭上除了稀少少量再生林外,很难看到成材的林木,法院亦依法判令三才镇回收承揽地,被告陈公存不服一审法院判定,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保持原审判定。
乡村土地承揽注意事项及承揽程序
乡村土地承揽是乡村团体安排的乡民和村团体安排之间发作的一项法令联系,胶葛是能避则避。那么,怎么防止在乡村土地承揽过程中发生胶葛?这就需求我们熟知乡村土地承揽的一些注意事项以及详细程序。
注意事项
1、“承揽方代表名字”要与身份证共同;
2、“承揽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揽经营权共有人”与“承揽方代表联系”要清晰;
4、“承揽期限”开始日期为签定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揽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揽方签名并按手印承认;
6、“承揽土地地块状况”长、宽能够不填,面积必定要填,地块“田界”有必要精确详细,台账挂号不精确详细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揽地附着物状况”要脚踏实地,不能漏填错填。
乡村土地承揽程序
《乡村土地承揽法》第十九条规则,土地承揽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的乡民会议推举发生的承揽作业小组。
(2)承揽作业小组依照法令、法规的规则拟定并发布承揽计划。
(3)依法举行本团体经济成员的乡民会议,评论经过承揽计划。
(4)揭露安排施行承揽计划。
(5)签定承揽合同。依据土地承揽准则和这一条的规则以及各地实践,土地承揽一般应当遵从下述程序:
一是推举承揽作业小组。承揽作业小组一般由村党支部、团体经济安排、乡民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和必定数量的乡民代表组成,由乡民推举发生,成员提名人的详细推选办法,各地能够依据详细状况和农人群众的定见确认。
二是拟定并发布承揽计划。承揽作业小组发生后,主要使命便是拟定承揽计划。承揽作业小组应当认真学习《乡村土地承揽法》及其相关法令、法规,并严厉依照有关法令法规,拟定承揽计划,并在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内予以发布,使整体乡民了解承揽计划。承揽计划不能违反法令法规,不能以村规民约替代法令规则。
三是乡民会议评论经过承揽计划。承揽计划发布后,必定时刻,应当举行本团体经济经织成员的乡民会议,评论、经过承揽计划。承揽计划经乡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许三分之二以上乡民代表赞同,方可经过。
四是安排施行承揽计划。依照承揽计划规则的准则、办法和要求,将土地承揽到每一个农户家庭。
五是签定承揽合同。依照承揽计划承揽土地后,应当由村团体经济安排与承揽方签定承揽合同,完结整个承揽作业。承揽的详细作业由承揽作业小组承当,但签定合同的应当是发包主,通常是团体经济经织。发包方的代表通常是团体经济安排负责人(有的当地是乡民委员会主任),承揽方的代表是承揽土地的农户户主。承揽合同一般要求一式三份,发包方、承揽主各一份,乡村承揽合同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