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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时,收到哪些文件就可能面临司法强拆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1 12:15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则,国家在公共利益需求的状况下,是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分,就需求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那么征地拆迁时,收到什么文件就可能被司法强拆了?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征地拆迁时,收到哪些文件就可能面对司法强拆了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则,当事人收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决议后,假如对行政决议不提起复议或许诉讼的,决议到期后就会被强制执行。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议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议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按照本章规则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议前,应当事前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法;
(三)触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清晰的金额和给付方法;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说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说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沛听取当事人的定见,对当事人提出的现实、理由和根据,应当进行记载、复核。当事人提出的现实、理由或许根据建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用。
二、强制拆迁的留意事项
1、安排强制拆迁的力气
假如强制拆迁户数较多、难度较大,需求安排相应的力气协助执行。在实践作业中,通常是安排当地的公安差人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多方面人员,合作做好作业。
2、强制拆迁触及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是严重而严厉的法令活动,施行时应侧重把握好下列法令环节:
(1)先行劝诫压服。在强制撤除之前,仍应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安排和从事法令作业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压服,讲清道理,阐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进被拆迁人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自动让房撤除。对的确无法说通的,再施行强制撤除。
(2)全面保全根据。施行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撤除的房子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处理根据保全。强制撤除房子前,应请公证人员参与,对被拆迁户的房子、家具等产业状况予以录像、照相、做好记载、挂号在册,而且由有关人员签名承认,以防发生争议时备检。
(3)妥善保管资产。拆房时,须告诉被拆迁户家庭成员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地点的单位负责人参与,将被拆迁户的产业逐个清点挂号,并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作业人员签名后,交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不愿接纳的,可集中统一保管或提存,不能损坏,更不能丢掉。
(4)保证人身安全。留意被拆迁户的思想动态,随时劝慰。对确有阻止强制拆房、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被拆迁户或其他人员,可依法由公安机关采纳强制措施,以保证各方人身安全。
(5)过后盯梢。施行强制拆迁后,房子虽撤除了,但并不等于对立处理了,还往往会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有争议的状况下,又构成拆迁人与拆迁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之间的争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持续盯梢做好对立化解作业。对被拆迁户所提的具有合理要素的要求,仍应注重考虑。被拆迁人地点的基层安排、单位负责人应对被拆迁人多加关怀,深入细致地对其解说有关法令法规、方针、协助沟通思想,理顺心情。拆迁主管部门应持续招集拆迁人员和被拆迁人进行调停,以求达到共同。被拆迁人上访时,有关部门应了解状况,把握法规、方针、有针对性地宣扬引导等。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则,当事人收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决议后,假如对行政决议不提起复议或许诉讼的,决议到期后就会被强制执行。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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