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与律师的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1 07:5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二十三、二十五条的规则: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组织”、“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办理、利益冲突检查、收费与财务办理、投诉查办、年度查核、档案办理等准则,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状况进行监督”、“律师承办事务,由律师事务所一致承受托付,与托付人签定书面托付合同,依照国家规则一致收取费用并照实入账”。
因而,律师必须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而且经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一致收案、一致收费。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组织”、“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办理、利益冲突检查、收费与财务办理、投诉查办、年度查核、档案办理等准则,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状况进行监督”、“律师承办事务,由律师事务所一致承受托付,与托付人签定书面托付合同,依照国家规则一致收取费用并照实入账”。
因而,律师必须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而且经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一致收案、一致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