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保安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0 10:45案情:
2002年11月11日,被告菜商场与被告保安公司签定保安合同,菜商场向保安公司聘任保安人员2名,保护商场次序,遂保安公司派遣李某等二人到被告菜商场作业。2003年5月20日上午8时许,李某在巡查办理时,与个别菜贩严某发生争执,将严某打伤,共花去医疗费870元,严某向法院申述要求被告菜商场和保安公司一起承当补偿职责。
不合:
关于本案处理存在两种观念:第一种观念是保安人员李某在巡查商场时将严某打伤,系实行菜商场的职务行为,其行为构成的结果,应该由菜商场来承当。
第二种观念,保安人员李某是受保安公司的派遣实行职务,李某与菜商场之间不存在雇佣联系,其行为结果应该由保安公司来承当。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念。
一、劳作合同、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联系
劳作合同、雇佣合同与劳务合同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三种不同合同,可是我国法令并没有对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作出清晰的规则,在司法实践中,三者很简单混杂。
《劳作法》第十六条规则,劳作合同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清晰两边权力和职责的协议。实际上,劳作合同所界说的劳作联系,其前身便是民法中的雇佣联系。劳作联系中,劳作方承当从事作业的职责,用人单位承当付出酬劳的职责。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居于从属联系,即劳作者的作业施行应遵守用人单位的指示。
雇佣合同,我国法令没有进行规则。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梁慧星教授掌管的课题组向全国人大法制作业委员会提交的民法典专家建议稿对雇佣合同专设一章进行规则。该草案合同编第15章第301条规则,“雇佣合同是受雇人向雇仆人供给劳务,雇仆人付出酬劳的合同”。王泽鉴先生指出,雇佣合同,“即受雇人于必定或不必定之期限内,为雇仆人服劳务,雇仆人担负给付酬劳的契约”。 可见,雇佣合同的这些界说基本是共同的。
劳务合同是以给付劳务为标的的合同,包含承包合同、托付合同、保管合同、雇佣合平等类型。劳务合同实际上涉及到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一个合同是雇仆人(用人单位或自然人)与受雇人之间的雇佣合同或劳作合同,另一个是劳务供给者(劳作合同或雇佣合同中的雇仆人)与劳务承受者之间的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经过债款人向第三人实行债款和第三人向债权人实行债款完成的。劳务承受人是劳作合同或雇佣合同的第三人,受雇人是劳务合同的第三人。在劳务合同中,劳务供给人与劳务承受人约好,由受雇人向劳务承受人直接供给劳务,劳务承受人向劳务供给人付出劳务费,劳务承受人在承受劳务的过程中应当供给恰当的劳作保护和劳作条件,假如受雇人向劳务承受人供给的劳务不符合劳务合同的约好,劳务供给人应当向劳务承受人承当违约职责。
经过以上三个界说能够看出,劳务合同与雇佣合同和劳作合同是具有关联性的不同合同。劳务合同涉及到三方当事人,雇佣合同和劳作合同只涉及到两方当事人。劳务合同的劳务供给者是以与自己有劳作联系的别人的劳作供给劳务,劳作合同和雇佣合同中的受雇人以自己的劳作向对方供给劳务。
二、本案中保安公司、菜商场及保安人员李某三者联系
保安公司与菜商场之间的联系。保安公司与菜商场签定保安合同,约好菜商场向保安公司聘任两名保安,担任保持菜商场次序,两边签定的保安合同归于托付类型的劳务合同。菜商场为劳务承受人,保安公司为劳务供给人,两边约好由受雇人(保安人员李某等)直接向菜商场供给劳务服务,保持商场次序,因而,依据合同相对性,保安公司和菜商场为劳务合同的当事人,两边之间劳务合同以保安人员的劳务为标的,而保安人员并非劳务合同的当事人。
保安公司与保安人员李某之间的联系。保安公司派遣保安人员李某到菜商场作业,两边存在着雇佣联系。保安人员李某是经保安公司招聘,再由保安公司派遣。保安人员李某保持菜商场次序,是依据雇主保安公司的组织,实行保安公司与菜商场之间的劳务合同职责。因而,保安人员李某是经保安公司雇佣,与保安公司之间构成雇佣联系。
保安人员李某与菜商场之间的联系。尽管保安人员李某为菜商场供给劳务,可是两边并不存在直接的劳务联系。保安公司与李某之间存在雇佣联系,两边约好由受雇人向第三人菜商场供给劳务服务,可是菜商场只须向保安公司付出酬劳,保安人员李某只能向保安公司恳求给付酬劳,而不能直接向菜商场建议。因而,保安人员与菜商场之间并不直接存在劳作联系。
由此可知,保安公司、菜商场、李某三者之间归于劳务联系。保安公司与菜商场之间存在劳务合同联系,由保安公司向菜商场供给劳务。保安公司雇佣李某,两边构成雇佣联系。李某依据雇主保安公司的组织从事作业,向第三方菜商场供给劳务。
三、李某在实行职务时致别人危害的职责承当
本案中,李某、保安公司、菜商场之间联系,已如上述。李某受雇于保安公司,依照保安公司的指使,为菜商场保持次序而致别人危害,应该由其雇主保安公司承当补偿职责。尽管李某是在实行菜商场的职务,可是其供给劳务是因为实行保安公司与菜商场之间的劳务合同职责。因而,假如由菜商场承当职责与合同的相对性相违反,有失偏颇。
因而,本案中李某在保持商场次序时致别人危害的,应该由保安公司承当补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