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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申请费用是如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00:26
特别程序是法令规则的一种审理形式,不同于一般程序或许简易程序。我国法令规则了特别程序审理的规模,只要在这个规模内的案子才干运用特别程序。那么,特别程序请求费用是怎么的?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特别程序请求费用是怎么的
免交案子受理费。依据特别程序审理的案子,不管当事人的状况怎么,一概免交案子受理费。而在一般程序中,一般需求交纳案子受理费。假如需求免交,则要求当事人证明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并提出免交的请求,由受诉法院检查决议。关于那些确有困难,无力交纳的当事人,可同意免交;反之,关于那些有才能交纳的当事人,不同意免交。
二、特别程序的适用规模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则,有两类案子适用特别程序予以审理:一类是选民资历案子;另一类对错讼案子。非讼案子包含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逝世案子;确定公民无民事行为才能、约束民事行为才能案子;确定产业无主案子。这些案子,都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的规则进行审理。
三、特别程序的特色
1、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子,其意图不是处理两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抵触,而是承认某种法令现实是否存在,权力状况的有无或公民是否享有某种资历,能否行使某种权力。法院在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案子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归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裁决完结特别程序,并告诉好坏关系人可另行申述。
2、发动特别程序的当事人比较特别。特别程序可依据请求人的请求而开端;申述人或许请求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好坏关系。这与一般程序具有显着的差异,在一般诉讼程序中,申述的原告有必要是与本案有直接好坏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与本案没有直接好坏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不得提申述讼,不能做契合条件的原告。
3、审判安排特别。与审理民事争议案子的审判安排比较,依据特别程序审理案子的审判安排较为特别。例如审理选民资历案子或许严重疑问的其他案子,有必要是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除此之外的其他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子,由独任制法庭审理。而在一般程序中民事案子一般由合议制法庭审理,合议庭可由审判员组成,也可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依据简易程序审理的简略民事案子,由独任制法庭审理。
4、实施一审终审准则。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案子,实施一审终审制,判定书一经送达,即发作法令效力,当事人不得对之声明不服,不得提起上诉。而在一般程序、简易程序中,关于民事案子的审理一般实施两审终审制,假如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的判定,可依法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即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的判定是终审判定。
5、审理期限较短。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布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有特别状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批阅。但选民资历案子有必要在推举日之前审结,不得延伸到推举日后审结。在一般程序中,关于民事案子的审理期限一般较长。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适用一般程序审理一审案子,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别状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可延伸6个月,还需求延伸的,报上级法院院长同意。对上诉案子,应当在第二审法院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别状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对裁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案子,应当在第二审法院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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