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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指定管辖批捕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6 14:10
在许多时分,假如和他人咱们就或许会受伤,假如形成轻伤的,那么相关人员就或许会构成刑事违法,那么发现这种状况,指定统辖批捕程序是怎样规则的?下面,为了协助咱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伤情指定统辖批捕程序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则,一般刑事案子大致要通过3个阶段,即侦办阶段(公安机关)、检查申述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侦办阶段: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违法嫌疑人拘捕后的侦办拘押期限不得超越二个月。案情杂乱、期限届满不能完结的案子,能够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意延伸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办完结的案子,应当做到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而且写出申述意见书,连同檀卷资料、依据一起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检查决议;一起将案子移交状况奉告违法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二、检查申述阶段: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移交申述的案子,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议,严重、杂乱的案子,能够延伸半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以为违法嫌疑人的违法事实现已查清,依据的确、充沛,依法应当追查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申述决议,依照审判统辖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檀卷资料、依据移交人民法院。
三、审判阶段: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子,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越三个月。关于或许判处死刑的案子或许附带民事诉讼的案子,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则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能够延伸三个月;因特殊状况还需要延伸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同意。
人民法院改动统辖的案子,从改动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子之日起核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办的案子,补充侦办结束移交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从头核算审理期限。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状况下,咱们需要在规则时间内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拘捕,对违法嫌疑人拘捕后的侦办拘押期限不得超越二个月,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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