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否存在自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0 19:12
【交通肇过后逃逸后自首】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是否存在自首剖析
关于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是否存在自首剖析。
一种观念以为,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不存在自首的问题,由于假如自首,则阐明行为人没有为躲避法令追查的片面目的,则不能确定是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只能以一般的交通闯祸罪确定(以下无逃逸情刑的交通闯祸以一般的交通闯祸称);另一种观念以为,是否确定自首,应按总则辅导分则的一般准则处理。关于交通肇过后逃跑,后又主动投案的,仍应确定为自首,但处分上应和其他自首的有所区别,对极少数结果特别严峻、情节特别恶劣的,也能够不从轻处分⑤。
某些人以为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又自首的,是否确定自首,不能混为一谈。应详细状况详细剖析,从犯罪人的片面心思及客观体现归纳确定。被告人交通肇过后,有报警及等候处理的职责,不能以此以为不存在自首问题,是否确定自首,应按刑法总则的规则来剖析确定。详细有以下几种景象:
1、行为人交通肇过后脱离现场不间断的到有关部门投案照实叙说事发通过的。
这种状况下,片面上被告人脱离现场的目的不是为躲避法令追查,体现在客观行为上体现为脱离现场后不间断的到有关部门投案,并对事发通过毫不隐秘,而且以行为人所知和知道到的状况照实叙说,不避实就虚,不夸张对方职责,不躲避自己的职责。这种状况主客观能够彼此印证,无为躲避法令追查的成心,不确定为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只确定为一般的交通闯祸罪,而且应对其主动投案行为确定为自首,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量刑起伏内,并依照自首的量刑准则能够从轻或减轻处分。
2、行为人交通肇过后脱离现场不间断的到有关部门投案未照实叙说事发通过的。
若行为人投案后,未照实供述闯祸通过,虚伪叙说,推脱自已的职责,夸张对方的职责,则依照刑法总则有关自首的规则,因未照实供述案子首要现实,不确定为自首,但因行为人无逃跑行为,亦不能确定为逃逸,应以一般的交通闯祸罪科罪处分。若行为人投案后,向有关部门叙说有交通事端发作,但其时不是自己驾车,而是别人驾车闯祸的,并压服别人替自己顶罪的,因无逃跑的行为,不确定逃逸,但后边的行为,又契合伪证罪的特征,则以交通闯祸罪和伪证罪数罪并罚。
3、行为人交通运输肇过后,为躲避法令追查而脱离现场,通过一段时间后,又投案照实叙说交通闯祸及逃逸状况的。
这种状况笔者赞同前面第二种观念。交通运输应肇过后逃逸存在着自首的状况,即这种景象,行为人片面上有一个改变进程。在前面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跑的片面成心分配下的行为,确定为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而后边出于不管何种主意,去主动投案,自愿承受法令处分的行为,又契合投案自首。是在两种片面成心的分配下,施行的两个行为,前者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跑的,已构成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后者主动投案,照实供述案情的,又能够确定自首。因而应以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并有自首情节科罪量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量刑起伏内依照自首的量刑准则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4、行为人交通运输肇过后,通过一段时间后,又投案照实叙说交通闯祸通过但称脱离现场并非为躲避法令追查状况的。
有的被告人称,自已是由于怕被害人及其亲属打自己才脱离现场,不是为躲避法令追查。这种状况,是被告人对自己的片面成心性质知道不清,依照笔者在前面临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的片面条件的论说,这种仍应确定被告人是为躲避法令追查而脱离现场,由于躲避法令追查体现为躲避实行以下职责:
⑴民事人身、产业危害补偿职责;
⑵五项行政职责;
⑶抢救伤者和产业的刑事职责。
被告人交通肇过后躲避实行上述职责的任何一种,都契合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的片面条件。不能以被告人的这一辩解理由,而以为被告人片面无逃逸目的,这是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知道问题。因被告人对闯祸通过照实供述,对自首仍应确定。以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并有自首情节科罪量刑。
有的被告人称,自己在交通运输肇过后,本没有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跑的成心,由于不能抵抗、不能防止的理由,阻止了自己归案。这种状况下,被告人负有对无躲避法令追查而逃跑的成心及不能抵抗、不能防止的理由的举证职责,侦办机关负有依照行为人供给的头绪帮忙取证的举证职责。一起被告人必须在不能抵抗、不能防止的理由消失后,及时不间断的到有关部门投案。不能抵抗、不能防止的理由包含:行为人肇过后被被害人家族隐秘非法拘禁;肇过后被其别人员隐秘非法拘禁;肇过后被人打昏一向不省人事,被人带离现场等,使被告人片面毅力不能控制自己的客观行为的景象,上述状况属的确无法主动去投案。这种状况若查明现实,应以一般的交通闯祸罪科罪并确定自首,不确定逃逸。
5、行为人夜间驾车行进与一黑影擦过,行为人以为是风吹来的树枝或布片等物品,车行进一段旅程后,行为人下车才发现血迹,然后报案并投案的。
确有这样的一个事例,笔者以为,这种状况下,如能查验上述现实,则行为人片面上无为躲避法令追查的成心,不能确定逃逸,客观上在发现自己交通闯祸行为后,及时报案并投案照实供述现实,即不属为躲避法令追查而脱离现场,又契合自首景象,应以一般的交通闯祸并有自首情节科罪处分。
注:
① 第二条交通闯祸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一)逝世一人或许重伤三人以上,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的;
(二)逝世三人以上,负事端平等职责的;
(三)形成公共产业或许别人产业直接丢失,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无能力补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闯祸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并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以交通闯祸罪科罪处分: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驭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驭资历驾驭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设备不全或许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驭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许已作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驭的;
(五)严峻超载驾驭的;
(六)为躲避法令追查逃离事端现场的。
关于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是否存在自首剖析。
一种观念以为,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不存在自首的问题,由于假如自首,则阐明行为人没有为躲避法令追查的片面目的,则不能确定是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只能以一般的交通闯祸罪确定(以下无逃逸情刑的交通闯祸以一般的交通闯祸称);另一种观念以为,是否确定自首,应按总则辅导分则的一般准则处理。关于交通肇过后逃跑,后又主动投案的,仍应确定为自首,但处分上应和其他自首的有所区别,对极少数结果特别严峻、情节特别恶劣的,也能够不从轻处分⑤。
某些人以为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又自首的,是否确定自首,不能混为一谈。应详细状况详细剖析,从犯罪人的片面心思及客观体现归纳确定。被告人交通肇过后,有报警及等候处理的职责,不能以此以为不存在自首问题,是否确定自首,应按刑法总则的规则来剖析确定。详细有以下几种景象:
1、行为人交通肇过后脱离现场不间断的到有关部门投案照实叙说事发通过的。
这种状况下,片面上被告人脱离现场的目的不是为躲避法令追查,体现在客观行为上体现为脱离现场后不间断的到有关部门投案,并对事发通过毫不隐秘,而且以行为人所知和知道到的状况照实叙说,不避实就虚,不夸张对方职责,不躲避自己的职责。这种状况主客观能够彼此印证,无为躲避法令追查的成心,不确定为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只确定为一般的交通闯祸罪,而且应对其主动投案行为确定为自首,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量刑起伏内,并依照自首的量刑准则能够从轻或减轻处分。
2、行为人交通肇过后脱离现场不间断的到有关部门投案未照实叙说事发通过的。
若行为人投案后,未照实供述闯祸通过,虚伪叙说,推脱自已的职责,夸张对方的职责,则依照刑法总则有关自首的规则,因未照实供述案子首要现实,不确定为自首,但因行为人无逃跑行为,亦不能确定为逃逸,应以一般的交通闯祸罪科罪处分。若行为人投案后,向有关部门叙说有交通事端发作,但其时不是自己驾车,而是别人驾车闯祸的,并压服别人替自己顶罪的,因无逃跑的行为,不确定逃逸,但后边的行为,又契合伪证罪的特征,则以交通闯祸罪和伪证罪数罪并罚。
3、行为人交通运输肇过后,为躲避法令追查而脱离现场,通过一段时间后,又投案照实叙说交通闯祸及逃逸状况的。
这种状况笔者赞同前面第二种观念。交通运输应肇过后逃逸存在着自首的状况,即这种景象,行为人片面上有一个改变进程。在前面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跑的片面成心分配下的行为,确定为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而后边出于不管何种主意,去主动投案,自愿承受法令处分的行为,又契合投案自首。是在两种片面成心的分配下,施行的两个行为,前者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跑的,已构成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后者主动投案,照实供述案情的,又能够确定自首。因而应以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并有自首情节科罪量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量刑起伏内依照自首的量刑准则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4、行为人交通运输肇过后,通过一段时间后,又投案照实叙说交通闯祸通过但称脱离现场并非为躲避法令追查状况的。
有的被告人称,自已是由于怕被害人及其亲属打自己才脱离现场,不是为躲避法令追查。这种状况,是被告人对自己的片面成心性质知道不清,依照笔者在前面临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的片面条件的论说,这种仍应确定被告人是为躲避法令追查而脱离现场,由于躲避法令追查体现为躲避实行以下职责:
⑴民事人身、产业危害补偿职责;
⑵五项行政职责;
⑶抢救伤者和产业的刑事职责。
被告人交通肇过后躲避实行上述职责的任何一种,都契合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的片面条件。不能以被告人的这一辩解理由,而以为被告人片面无逃逸目的,这是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知道问题。因被告人对闯祸通过照实供述,对自首仍应确定。以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并有自首情节科罪量刑。
有的被告人称,自己在交通运输肇过后,本没有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跑的成心,由于不能抵抗、不能防止的理由,阻止了自己归案。这种状况下,被告人负有对无躲避法令追查而逃跑的成心及不能抵抗、不能防止的理由的举证职责,侦办机关负有依照行为人供给的头绪帮忙取证的举证职责。一起被告人必须在不能抵抗、不能防止的理由消失后,及时不间断的到有关部门投案。不能抵抗、不能防止的理由包含:行为人肇过后被被害人家族隐秘非法拘禁;肇过后被其别人员隐秘非法拘禁;肇过后被人打昏一向不省人事,被人带离现场等,使被告人片面毅力不能控制自己的客观行为的景象,上述状况属的确无法主动去投案。这种状况若查明现实,应以一般的交通闯祸罪科罪并确定自首,不确定逃逸。
5、行为人夜间驾车行进与一黑影擦过,行为人以为是风吹来的树枝或布片等物品,车行进一段旅程后,行为人下车才发现血迹,然后报案并投案的。
确有这样的一个事例,笔者以为,这种状况下,如能查验上述现实,则行为人片面上无为躲避法令追查的成心,不能确定逃逸,客观上在发现自己交通闯祸行为后,及时报案并投案照实供述现实,即不属为躲避法令追查而脱离现场,又契合自首景象,应以一般的交通闯祸并有自首情节科罪处分。
注:
① 第二条交通闯祸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一)逝世一人或许重伤三人以上,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的;
(二)逝世三人以上,负事端平等职责的;
(三)形成公共产业或许别人产业直接丢失,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无能力补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闯祸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并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以交通闯祸罪科罪处分: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驭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驭资历驾驭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设备不全或许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驭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许已作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驭的;
(五)严峻超载驾驭的;
(六)为躲避法令追查逃离事端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