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深圳市产假天数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22:59

女员工
1.深圳市女员工生育可享用98天产假
2.产前还能够度假15天
3.难产的,添加产假30天
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添加产假15天
5.实施晚育者添加产假15天
6.收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添加产假35天
7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用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用42天产假。
男员工
产假期间给予男方关照假10天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