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0)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7 17:1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告诉
深人社规〔2010〕10号
各区劳作(人力资源管理)局,光亮、坪山新区社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赞同,深圳市从2010年7月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全日制工作劳作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月。
二、非全日制工作劳作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8元/小时。
特此告诉。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