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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0)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7 17:14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告诉
    深人社规〔2010〕10号
    各区劳作(人力资源管理)局,光亮、坪山新区社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赞同,深圳市从2010年7月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全日制工作劳作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月。
    二、非全日制工作劳作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8元/小时。
    特此告诉。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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