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票据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3 14:26
咱们看电视剧的时分,不少时装电视剧动不动就会提到支票这个词,而现实生活中,股票这个词也不是咱们生疏。其实支票与股票的转让便是收据债款转让的一种,信任很多人关于收据的债款债款联系是什么不是很清楚,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什么是收据
收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好自己或要求别人付出必定金额,可流转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必定权力的凭据。归于收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收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收据。它们的一起特点是,在收据规则的期限内,持票人或收款人可向出票人或指定付款人无条件地支取确认金额的钱银;它们都归于反映必定债款债款联系的、可流转的、代表必定数量钱银请求权的有价证券。
收据的债款债款联系
根据收据行为而在当事人之间所发作的特定的债款债款联系。在收据联系中,收据当事人享有的收据权力、承当的收据职责是收据联系的内容。收据联系的内容分为两类:一类是债款人的付款请求权与债款人的付款职责;另一类是债款人的追索权与债款人的偿付职责。
收据的债款债款联系的品种
1、因出票行为而发生的收据发行联系
因收据的品种不同,收据的发行联系分为汇票的发行联系、本票的发行联系与支票的发行联系三种。
2、因收据的背书行为而发生的收据背书联系
收据背书联系的当事人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背书人将收据权力转让给被背书人或将必定的收据权力颁发被背书人行使。背书人对被背书人负有担保收据承兑和付款的职责。
3、因收据承兑行为而发生的收据承兑联系
收据承兑联系仅存在于汇票法律联系中。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与收款人或持票人之间便形成了确认的收据债款债款联系。
4、因收据确保行为而发生的收据确保联系
收据确保联系中的确保人与被确保人对收据权力人承当连带职责。确保人所承当的职责内容与被确保人相同。
5、因收据的参与行为而发生的收据参与联系
收据参与联系分为参与承兑联系与参与付款联系。我国《收据法》中对参与承兑与参与付款均未有规则。
6、因支票的保付行为而发生的支票保付联系
所谓支票的保付,是指支票的付款人在支票上记载照付或保付或其他同义字样并签名的行为。支票的付款人进行保付行为后,其付款职责与汇票承兑相同。支票上的一切债款人均因付款人的保付行为而得以免除收据职责。我国收据法中也没有支票保付的规则。
需求留意的是,收据的权力与职责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是收据自身所赋予的。收据的债款债款联系也会跟着收据的发生而发生,当事人也会跟着收据的转让或清偿而转让或消失。假如需求对收据法有更深一层的了解,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